美國職業移民第一類優先(簡稱EB-1A),又稱“傑出人才移民”。主要針對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者體育等領域有專業才能的人,是美國積極吸引招納世界各國優秀人才的具體體現。對申請人來說,也是目前申請美國綠卡的利好途徑之一。
“傑出人才”Extraordinary Ability ,是指其在一個領域中具有卓越專業能力,取得很高成就,其成就和貢獻在該領域得到廣泛認可的少數頂尖人物之一。
申請人需要證明自己所在的領域是傑出的
移民局接受兩種證明:一種是一槌定音型,這一類型往往一個成就就足以證明自己是人才瞭,通常是獲得過一次性國際重大成就、或獎勵、或重大發明創造的人才。
比如:諾貝爾獎獲得者、奧運會金銀銅獎獲得者,格萊美音樂獎,奧斯卡獲得者,NBA 全明星賽入選者······僅憑其中的一項大獎,美國就會對你敞開大門。
如果缺少這種一槌定音型的證據,移民局就會從以下角度開始量化,綜合評估。
要是申請人在其專業領域內,能夠滿足以下十條申請條件中至少三條也可以申請。
當然,這10條不是窮盡列舉。有其它類似的證據證明申請人的傑出能力的,也可以遞交。
以下幾點為例,可以看出,EB-1A的申請移民局的審核具備一定的綜合性和變通性:
專業協會會員資格
中國存在各式各樣、大大小小的協會,如果您的協會會員資格屬於以上3種情形之一,那麼此項申請條件被美國移民官采納的可能性就比較低瞭。
想要會員資格被判定為有效申請條件,以下幾個方面的證明資料是必不可少的:
1. 該協會在所屬行業領域擁有很大的影響力、很高的地位;
2. 該協會入會標準高,會員資格是通過業內的國傢級或國際級專傢的審核才獲得的;
3. 取得該協會會員資格是由於申請人在其領域內的傑出成就。
大多數情況的行業協會,專業協會,僅僅是會員很難符合關於會員的要求。
但如果被選為該協會的主席,副主席,理事,分會的主持人,秘書長等,有可能滿足這條要求。這取決於該協會的門檻。
移民局會充分考慮到協會的歷史,章程,會員人數,資格遴選標準,遴選程序,業內影響聲譽等來判斷究竟這是不是一個有分量的會員資格。會員資格的分量,要申請人舉證。
專業刊物上發表
這方面的衡量標準也視行業,不一而足。
舉例:一位建築行業非常卓越的設計師,沒有發表過什麼論文,但是他的設計圖紙,由於公開競標,公諸於眾,這也能被移民局認定為某種意義上的出版物。
又比如對於軟件工程師來說,他的編程應用到瞭知名的軟件產品上,這也是一種意義上的作品發表。
“專業報刊雜志上發表文章"的要求,要看申請人在報刊雜志上發表的有關本專業的文章中到底提出什麼新發現或原創性貢獻。
如果申請人原創的理論獲得同行的高度評價,甚至被認為是填補本領域研究的空白,攻克瞭一道難題,技術壁壘,理論難關等等......
該理論能被行業內認可並廣泛引用,采用等,這就說明瞭文章的質量。
如果是論述型的論文,連篇累牘都是既有的成果,就相對較難一些。因此,原創性相當重要。
移民局通常從這三點衡量:
首先,移民官考察申請人是否滿足基本的“十選三”條件,或者申請人是否獲得過一次性的國際頂尖大獎。
1.屬於行業領域內小范圍的頂尖人才
2. 傑出具有持續性
3. 來美後有意繼續在你所屬的專業領域工作,並且將為美國帶來實質性利益
對EB-1A申請人來說,所從事的領域不是關鍵,重要的是能否符合“十選三”基本條件,能否在專業領域內超越其它同行,是一個頂尖人才,或者具備頂尖人才的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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