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網站14日消息,為高效助力防汛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工作,幫助受災群眾和企業盡快恢復生產生活,加大金融支持災後重建力度,金融監管總局近日印發《關於做好防汛救災和災後重建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鼓勵保險資金積極參與災後恢復重建,支持保險機構積極對接受災地區經營主體災後重建、生產恢復等方面的資金需求。

  ——銀行保險機構要做好災情應對組織動員,啟動災備應急預案,保障金融資產和重要數據安全,保障基本金融服務和關鍵基礎設施穩定運行。要合理采取差別化支持政策,提升金融服務效率和針對性,及時摸排在建項目、授信企業的受災情況,主動聯系受災客戶,提供精準服務。

  ——銀行機構要強化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三農”、與民生密切相關的災區交通、通訊、燃氣電力、農田水利、排洪防澇等基礎設施修復重建和改造升級等重點領域的信貸支持,做好個人客戶金融服務。鼓勵銀行機構針對受災地區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農業、養殖企業和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開發專項救災信貸產品。

  ——鼓勵保險資金積極參與災後恢復重建,支持保險機構積極對接受災地區經營主體災後重建、生產恢復等方面的資金需求。引導保險資金通過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方式為水利、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重大項目提供長期資金支持。

  ——受災地區監管局要加強組織協調,強化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作,積極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汛情防禦和搶險救援工作,指導轄內銀行保險機構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完善應急預案,統籌做好防汛救災和支持災後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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