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從娃娃抓起”培養法治意識、提高法治素養,豐富未成年人校園法治課堂活動形式,加強對未成年人犯罪的預防,帶領未成年人近距離感受法治力量,幫助未成年人樹立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世界觀、法治觀, 中國政法大學“薪法相傳”實踐隊依托團中央“法治中國青春行”實踐項目,在團中央駐石樓縣鄉村振興工作隊的指導下,聯合共青團石樓縣委、月亮灣社區、益智社區,在石樓縣人民法院大法庭向以“童心港灣”留守兒童為主的青少年開展瞭一次精心準備、周密策劃、既生動活潑又嚴肅認真的模擬法庭活動,展現瞭法治魅力,引發瞭青少年群體的廣泛關註,取得瞭良好的法治教育效果! 【前期準備】 為瞭能夠兼顧模擬法庭表演的趣味性和嚴謹性,考慮到不同年齡段的青少年理解認知能力的差異以及演職人員的數量,實踐隊篩選瞭大量模擬法庭劇本,並對復雜的劇情進行刪改,幾易其稿。最終確定案件是一起因 未成年人之間賭博所引發的綁架案,被告人張一奧(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因多次向被害人孫狄佳索要2000元賭債未果,將其誘至好友周池傢中並實施綁架行為,將其綁在衛生間後實施毆打。此後,又用被害人手機撥通其母親的電話索要錢財,在取財的過程中被警方抓獲。 在模擬法庭開始之前,李群英同學向大傢普及基本的刑法知識,介紹法庭上控辯審三方的角色及其職能,並向同學提出兩個問題,讓同學們帶著問題去觀察、去厘清案件事實並做出分析判斷。並且,為瞭讓青少年能夠切身體驗法庭的威嚴和魅力,特地在現場招募瞭六位同學走上法庭,擔任訴訟角色,親身參與訴訟活動。由劉一漩、劉翼檸擔任陪審員,韋宇婷擔任書記員,張佳怡擔任檢察官助理,趙子輝擔任律師助理,任芝漩擔任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正式開庭】 “石塔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正式開庭”,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在莊嚴的國徽下,由中國政法大學“薪法相傳”實踐隊全體成員及現場招募的青少年共同演繹的“張一奧涉嫌綁架罪”一案拉開瞭序幕。 在核實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告知其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後,開啟瞭精彩的法庭調查環節。在這一環節中,控方相繼舉出兩組共六份證據證明綁架罪成立,辯方則一一質證,抓住控方證據的瑕疵展開瞭有力回擊,並通過質證建構起瞭另一套事實體系,即被告人張一奧隻想將孫狄佳控制起來索要2000元賭債,是孫狄佳提出可以向其母索要30000元,償還2000元賭債後將28000元據為己有。為瞭避免死板的“念稿”式模擬法庭,團隊還精心策劃瞭被害人、證人出庭以及物證展示環節,讓紙面證言“活起來”,尤其是證人孫淼與被告人張一奧之間的對質,表演者的情感和表演張力十分“吸睛”,既激發瞭旁聽者的興趣又有助於他們立體化瞭解案情。 在控辯雙方舉證質證結束後,庭審正式進入瞭激烈交鋒的法庭辯論環節。在第一輪辯論中,公訴人在發表公訴意見後對未成年被告人進行瞭法庭教育,嚴厲質問其為何走上犯罪道路,並從多方面剖析瞭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規勸其迷途知返。法庭教育環節的設計初衷是為瞭借教育被告人達到對旁聽未成年人的提醒、教育、震懾作用。提醒其避免沾染各種惡習,並由此滑入犯罪深淵;教育其知法懂法,做守法用法的好公民;震懾其中的潛在不良少年,敦促其及時改正早日回頭。在第二輪辯論中,控辯雙方圍繞法庭歸納的張一奧與孫狄佳之間是否存在串通行為以及張一奧主觀上是索債型非法拘禁抑或綁架故意這兩個爭議焦點展開激烈辯論,為旁聽同學上瞭一趟生動形象、嚴謹縝密的邏輯思維訓練課和法學知識普及課。 經過漫長的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案件事實真相逐漸浮出水面,被告人張一奧也逐漸認識到瞭自己的錯誤,在最後陳述環節,被告人張一奧潸然落淚,表達瞭自己的悔罪意願並希望能夠早日回歸社會,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至此,審判長宣佈休庭,長達兩小時的模擬法庭落下帷幕。 【感悟交流】 在正式庭審表演結束後,團隊成員采訪瞭參與到庭審活動中的6位同學,並隨機采訪瞭旁聽席上的小朋友們,有小朋友站在常理常情的角度認為孫狄佳都被張一奧毆打過,當然不可能勾結張一奧一起騙自己的媽媽;也有小朋友持相反意見,認為孫狄佳曾經多次向其母親騙錢,存在與張一奧合謀的可能。從小朋友們庭審後的反饋可見,大多數青少年已經具備瞭初步的證據意識、邏輯思維能力和基本的法律素養,在交流的過程中,團隊成員進一步剖析瞭法律問題,增進瞭青少年對法律條文的理解力和對案件事實的判斷力。 【實踐意義】    法治強國的藍圖需要一代人接著一代人擼起袖子加油幹,法治天下的願景需要一代人接著一代人攜起手來向前沖。 中國政法大學“薪法相傳”實踐隊通過身臨其境的以案釋法,解剖一個案件,挽救一個少年,消滅一片隱患,樹立一股正氣,幫孩子把好關、掌好舵,讓孩子們向著光明的未來揚帆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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