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客又揮舞制裁大棒。
當地時間5月11日,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就香港問題舉行所謂“聽證會”,並發表該委員會的幕僚撰寫名為《一個城市,兩種法律制度 - 香港法官在港版國安法下的角色》的報告書,其中要求美國政府對參與審理香港國安法相關案件的29名法官實施制裁。
“聽證會”有兩點“耐人尋味”。
其一是,出席聽證會的竟有幾位 “香港人”。
除作為香港高等法院律師的任建峰外,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兒子、目前居住在臺灣的黎崇恩出席聽證會作證,聲稱香港“沒有新聞自由”等;又“賣慘”說父親黎智英已經75歲瞭,如果刑期很長,會死在獄中。“搖尾乞憐”詮釋得很形象。
其實在黑暴期間,也有那麼幾個“香港人”(有人現在已清楚,持有美英加護照)在美國會作證,要求制裁中國香港。
政見可以不同,但在中國歷史上,勾結外人,性質就變瞭,結局也是可恥的。
被中國官媒稱為“亂港頭狼”“禍港四人幫”“現代漢奸”的黎智英,被控串謀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傢安全,已排期在今年9月25日開審。
其實,黎崇恩“赴美救父”前,已在英國倫敦“告洋狀”,奈何慘吃閉門羮。
去年3月,英國曾插手香港法治,施壓要求在香港終審法院聘職外籍法官的英國法官撤回,稱繼續任職“將使香港的壓迫行為合法化”。結果英國最高法院正副院長屈服配合,不過有意思兩位院長,一位不作聲,一位剛剛點贊瞭香港的法治。有點尷尬吧。
可此次黎崇恩在英,卻慘吃閉門羮。
英國一些政客曾要求首相介入黎智英案,結果被禁止帶標語入國會。黎崇恩又轉往華盛頓求援,並於“聽證會”上炮轟英政府“軟弱虛偽”。
“棋子咬主子”,場面不可謂不精彩!
其二是,委員會的主席史密斯竟公然點名香港法官胡雅文和郭偉健,聲稱這二人需要被制裁。
資料顯示,胡雅文和郭偉健均為香港區域法院法官,曾主審一些相當受關註及轟動的案件。其中,胡雅文法官曾處理多宗涉及香港“修例風波”的案件,包括黎智英涉及的“未經批準集結”案,判處黎監禁1年2個月。
郭偉健則是香港“羊村煽動刊物”案的主審法官,判5名被告入獄19個月。
由此看來,史密斯點名要求制裁這二人的理由可謂昭然若揭!兩名法官按香港法例進行裁決。美國政客不滿意,便揚言“恐嚇”,情況令人發指。
根據美國政治風險顧問分析,美國政客叫囂的所謂“制裁”,於香港法官而言,並無太大“制裁效果”。更多是出於政治目的,“做個樣子”,妄圖給中國難堪罷瞭!
英籍資深大律師、香港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批評所謂報告粗制濫造,帶有政治動機,迎合美國反華分子的偏見。
江樂士指出,任何在香港被控刑事罪行的人士,都有權獲得公平審訊,如非證據確鑿及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都不會被判有罪;被定罪的人亦有權上訴,可見案件公正的結果可獲保障。
江樂士雖然在英國土生土長,但長居香港40餘年。早在1978年,他就於港從事刑事檢控工作。1997年,又成為香港律政司首任刑事檢控專員,是香港始終保持司法獨立的見證人。
(香港中通社圖片)
江樂士認為,委員會理應表揚香港司法機構在維護法治方面所作出的巨大努力,而非以政治動機作出損害。而所列舉的某些案件仍在法院審理階段,而報告作者藉以提倡制裁法官來威脅司法機構,有可能犯瞭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的罪行,認為警方可就此作出調查。
他稱報告是歪曲事實的滑稽之作。正常的話,拜登隻會把報告扔進垃圾箱。
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言辭犀利:縱觀全球通例,除瞭19世紀歐洲封建社會可以利用皇權王權甚至教權打壓凌辱法官外,現代社會未曾聽聞哪個國傢公然冒然制裁懲罰法官。美國無良政客蒼白空洞、蠅營狗茍的叫囂,隻會愈發暴露其與亂港分子沆瀣一氣的真實面目,愈發讓世人看清其“以港遏華”的卑鄙用心。
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會繼續按司法誓言,堅定不移地履行職責,秉行公義。
就按西方熱衷的《2022年法治指數》整體排名,香港維持高位,在全球140個國傢和地區中排名第22位,領先於排名第26位的美國。
那些美國政客真有臉!
他們恐嚇香港法官,尷尬瞭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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