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貴州省檢察院圍繞省委推進“富礦精開”戰略目標,印發《貴州檢察機關服務保障“富礦精開”專項工作方案》(下稱《方案》),決定2024年在全省檢察機關部署開展服務保障“富礦精開”專項工作,為貴州強力推進“富礦精開”加快構建富有貴州特色的現代化產業體系提供堅強檢察保障。
《方案》明確,要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找準檢察工作服務保障“精確探礦、精準配礦、精細開礦、精深用礦”的切入點、著力點,積極助推貴州“富礦”資源優勢通過“精開”轉化為經濟優勢、發展優勢。
《方案》指出,在依法辦理礦產領域涉法涉訴案件方面,要加強涉礦刑事案件辦理,加強刑事立案、偵查活動、審判、執行監督,民事生效裁判、審判和執行活動監督,行政生效裁判結果和執行監督,行政違法行為監督等8項任務,著力依法維護礦山企業及其投資者合法權益。在促進礦業生產安全方面,要從落實最高檢“八號檢察建議”出發助力礦山企業安全生產,防范化解、預防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積極適用涉案企業合規辦理涉礦安全生產犯罪案件;要加強涉礦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以點帶面推動訴源治理等4項任務,著力保護和激發各類涉礦主體活力。在保護礦區生態環境方面,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助力礦產資源和礦山生態環境保護2項任務,著力推動礦產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
《方案》強調,開展服務保障“富礦精開”專項工作,要堅持黨的領導和依法辦案相統一,堅持有利於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促進社會治理相統一,堅持全面綜合履職與實現案結事瞭相統一三個原則;要健全涉礦案件識別標註、快速辦理和經濟社會影響評估等三個機制,確保涉礦案件精準識別、快速辦理,切實將辦案對經濟社會的影響降到最低;要對涉礦案件實行專人專管,重大涉礦項目、重大涉礦工程等案件,實行備案審查或由上級院交辦、督辦等三種方法,匯聚多方力量,高質效辦理每一起涉礦案件。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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