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3日,以“踐行全球文明倡議,推動文明交流互鑒”為主題的首屆“良渚論壇”在浙江省杭州市開幕。國傢主席習近平向首屆“良渚論壇”致賀信。

習近平指出,良渚遺址是中華五千年文明史的實證,是世界文明的瑰寶。泱泱華夏五千年,悠悠長河耀星漢,中國舉辦的文明對話,為何以“良渚”名之?

“因為在中華文明史中,它有著獨一無二的地位:被譽為‘中華第一城’的良渚古城,是實證中華五千年文明史的聖地。良渚是中華大地上迄今發現的最早的國傢文明,也是東亞地區最早的文明遺跡。”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員、良渚古城及水利系統考古項目負責人王寧遠告訴《方圓》記者,從1936年發現一些石器、陶器等實物開始,良渚古城遺址考古工作就此拉開序幕,迄今已歷經83年,整整4代考古人參與其中。直至2019年7月6日,中國“良渚古城遺址”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43屆世界遺產委員會會議上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這標志著中華五千年文明史的實證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國際主流學術界廣泛認可,全中國為之驕傲!

“何以良渚”背後,不僅凝結瞭幾代考古人和文保人、國傢有關部門和當地政府的汗水和心血,也離不開檢察機關的守護。今年1月,《方圓》記者跟隨檢察官來到良渚古城及中初鳴遺址走訪,時隔5000年,仍能從廣闊的古城遺址中感受到浩渺震撼。

中初鳴遺址存在損毀風險

位於浙江省德清縣雷甸鎮楊墩村的中初鳴制玉作坊遺址群(以下簡稱“中初鳴遺址”),距離2019年7月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良渚古城遺址僅10餘公裡,是良渚古城遺址周邊最為重要的遺址之一。

中初鳴制玉作坊遺址群是良渚古城遺址周邊最為重要的遺址之一。目前,挖掘工作已全部結束並完成回填,附近村民在地裡種上綠油油的蔬菜,讓這片遺址重煥生機。浙江省德清縣檢察院負責公益訴訟工作的檢察官經常到中初鳴制玉作坊遺址及周圍查看。

浙江省考古研究所研究員、中初鳴遺址考古工作現場負責人朱葉菲向《方圓》記者介紹,目前中初鳴遺址的考古工作是良渚文化田野考古的新內容,也是良渚古城遺址申遺成功後,良渚文化重要的學術增長點。

《方圓》記者走訪遺址時,這裡的挖掘工作已全部結束並完成回填,附近村民在地裡種上瞭綠油油的蔬菜,讓這片5000年前的遺址重煥生機。但在此前,這裡是萬眾矚目、專傢雲集的考古工作現場,也曾垃圾堆積,甚至存在被損毀破壞的風險。

作為中初鳴遺址考古工作現場負責人,朱葉菲從2017年9月就來到德清縣雷甸鎮楊墩村,進行調查、勘探和發掘等工作。

朱葉菲表示,該遺址群出土瞭大量與制玉相關的遺存,是迄今發現規模最大、出土玉料和玉器半成品最多的良渚文化時期制玉作坊遺址群,填補瞭良渚文明在玉器制作發現上的空白,是極為難得的。

德清縣檢察院檢察官高駿和檢察官助理章程拜訪德清縣博物館館長陶淵旻,瞭解中初鳴制玉作坊遺址相關情況。

據德清縣博物館館長陶淵旻介紹,目前中初鳴遺址共發現玉料、玉器半成品約3000件。2017年10月至今,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德清縣博物館繼續進行瞭大面積系統調查和勘探,發現和確認良渚文化時期的人工營建土臺24處,總面積達100萬平方米,分為A、B、C、D四個區塊,明確瞭該區域存在距今4800—4500年良渚文化時期的大規模制玉作坊遺址群。

“我們在這個遺址群研究良渚文化時期的玉器制作、工藝及流程,其中土臺是我們研究的主要載體。”朱葉菲介紹說,土臺是良渚文化時期聚落建造居址的特有方式,其面積從200平方米到2000平方米不等,土臺主要用於研究生產生活方式,對於良渚文化的研究具有重要意義。

“當時我們註意到四個區塊中B區是有遺址的,一直也很擔心那裡的遺址會被破壞,所以經常去那裡巡查。”朱葉菲說,2020年10月,他們去B區原址保護區域現場,看到當時周邊正在開發建設。

考慮到開發過程中可能會對土臺有所破壞,一旦被破壞,就相當於是對歷史文化遺址的直接破壞,所以他們就用專業工具進行測量,同時對照圖紙判斷,以便及時發現損毀風險。經過巡查,他們發現B區原址保護區域周邊存在廢棄堆積情況。廢棄堆積是指制玉垃圾、生活垃圾等堆積在一起,考古界就稱之為“廢棄堆積”。

檢察建議督促相關部門

消除隱患

不僅如此,朱葉菲還回憶起從2018年4月正式開始發掘工作,有些原址保護區域周邊就存在被斷斷續續傾倒建築垃圾的情形,而建築垃圾的堆積可能會破壞遺址本體原貌。

2021年4月,德清縣檢察院收到中初鳴遺址保護問題的案件線索,遂立即開展調查。

“考慮到此案的專業性,我院邀請瞭具有文物專業背景的專傢共同參與辦案。”承辦此案的德清縣檢察院檢察官高駿告訴《方圓》記者,經過10餘次實地踏勘和調查核實,他們發現中初鳴遺址存在保護不到位的情況,可能破壞遺址的歷史風貌,對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造成威脅,損害國傢和社會公共利益。

“究其原因,主要是開發過程中各方信息不對稱,造成施工過程中對遺址的范圍界定不明確,導致中初鳴遺址周邊發生瞭垃圾傾倒現象。”高駿表示。朱葉菲也提出,主管部門應該加大定期巡查的力度,落實專人監管,在A、B、C、D 區域都要增加監控攝像頭進行監管, 屬地政府和村也應該確定文保專員,由專人對文化遺址進行監管。

為防止同類侵害危險再次發生,2021年4月15日,德清縣檢察院依法向相關職能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依法履行監管職責,維護中初鳴遺址群的文物安全和歷史風貌。

收到檢察建議後,相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整改,與施工主體及監管單位進行溝通,商議相關保護發展建議,並邀請德清縣人大代表潘曉利全程參與。

在人大代表監督下,相關職能部門通過招投標形式確定有資質的設計公司制定高標準的保護方案,建立常態化檢查保護機制,增加監控攝像頭,完善專人監管,及時掌握保護發展動態,並適時發佈中初鳴遺址發掘報告,營造全社會積極參與良渚文化遺址保護的良好氛圍。

2023年1月,潘曉利等6名德清縣人大代表提出《關於推進德清中初鳴制玉作坊遺址群保護的建議》。檢察機關同向發力,持續跟進監督,實地查看檢察建議落實效果,增強文物保護合力。

陶淵旻也表示,文物保護需要多部門聯動,希望檢察機關能夠發揮法律監督職能,推動構建文物專業保護、法律保護、社會保護協同協作的良好氛圍。

建立跨區域檢察協作機制

在辦案過程中,檢察機關意識到,良渚遺址存在數量多、跨越多省市,辦理跨區域案件容易遇到線索移送不暢、異地調查取證困難等問題。

德清縣檢察院檢察長畢青華表示,為切實做好包括良渚文化保護在內的跨區域公益保護檢察協作,2021年9月9日,德清縣檢察院和杭州市餘杭區檢察院聯合簽署瞭《良渚文化遺址檢察保護協作機制》,切實加大良渚文化遺址保護跨區域協作力度,提升良渚文化遺址司法保護效能。

根據該機制,兩地檢察院建立瞭案件辦理協作、風險防控協作等協作模式。兩地檢察院會同文物保護主管部門在良渚古城遺址和德清中初鳴制玉作坊遺址群開展瞭現場調研,並邀請瞭文保專傢現場指導。兩地檢察院還在涉良渚文化遺址保護相關案件提前介入、線索移送、調查取證等方面進行協作,並適時聯合開展專項活動,通過建立重大疑難案件會商機制和案件鑒定專傢聯合共享機制,逐步構建信息互通、資源共享、隊伍共建的協作格局。

2023年6月,餘杭區檢察院發現地處良渚遺址建設控制地帶的市級文保單位九度嶺關隘遺址保護不周的線索,遂成立以分管副檢察長為組長的辦案組,開展良渚遺址范圍內文物保護公益訴訟專項監督行動。同時,根據《良渚文化遺址檢察保護協作機制》,餘杭區檢察院將九度嶺關隘相關問題向德清縣檢察院進行通報,提醒該院對位於德清境內的另外一段古道進行保護。

2023年7月,在檢察機關和人大代表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中初鳴遺址不僅入選新時代浙江考古重要發現,還入選浙江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2024年2月,為進一步傳承振興良渚文化,德清縣啟動中初鳴遺址公園規劃建設,積極融入良渚文化大走廊,成為良渚文化遺產的重要展示部分。

“得知這個消息後我特別激動。這是一次代表建議與檢察建議實現雙向銜接轉化的典型。”潘曉利告訴《方圓》記者,“針對施工導致的文物受損、建築垃圾堆砌等問題,德清縣檢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督促行政機關嚴格履行文物保護責任,建立跨區域協作保護機制,這些做法都很有意義,值得點贊。同時,我們還將檢察建議轉化為人大代表建議,合力促成文化遺址納入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切實提升瞭保護和監督效能。”

檢察守護五千年文明實證

良渚文化遺址的保護問題,很早就受到各部門的重視。

1996年,良渚遺址被公佈為第四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02年,杭州市就出臺瞭《杭州市良渚遺址保護管理條例》,將良渚遺址劃分為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以滿足對遺址進行保護的需要。隨著良渚遺址考古工作的持續推進,遺址范圍不斷擴大,更多重要考古成果不斷出現。2014年,杭州市對《杭州市良渚遺址保護管理條例》進行修訂,在原有規劃保護基礎上擴大范圍,新增環境控制區。

近年來,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加強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領域檢察公益訴訟高度重視。2023年9月19日,最高檢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出臺瞭《關於在檢察公益訴訟中加強協作配合依法做好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的意見》。浙江省檢察機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文化思想,立足檢察職能,結合本地實際,進行瞭積極探索並取得瞭良好成效。

“浙江省檢察機關也在協同相關職能部門,著力加強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傳統村落的整體保護。良渚文化遺址保護屬於文物和文化遺產重點保護范圍。浙江省檢察機關很早就把包括良渚在內的文化和文物遺產保護作為工作重點。”浙江省檢察院第八檢察部副主任胡衛麗接受《方圓》記者采訪時表示,浙江省檢察機關在文物保護工作中盡可能貫徹“防患於未然”和多方面協作原則,非常註重保護工作的預防性和系統性,以最大限度地提升保護工作的有效性。在實踐中確實也收到比較好的效果。從2017年全面推行檢察公益訴訟制度開始,浙江省檢察機關就把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作為探索的重點。

“下一步工作中,我們會進一步協同行政機關,從預防性的角度探索如何把良渚遺址保護得更好,力爭將違法行為的發生消滅在萌芽中。”胡衛麗說道。

最高檢第八檢察廳副廳長邱景輝認為,檢察公益訴訟為良渚遺址保護和文化傳承補充和創新瞭法律監督方式,促進瞭源頭治理和系統治理,應當總結經驗、拓展深化、復制推廣。

一是突出預防性。註重對保護規劃和建設控制的監督保障,有利於整合各方力量共同提升古遺址保護管理水平,特別是加強考古遺址空間用途管制,規范重大遺址文物保護規劃編制和修編工作,為做好基本建設考古和文物保護作出示范。

二是增強協同性。加強跨區劃跨部門跨領域銜接協同,以玉作坊群遺址保護和玉文化傳承利用為切入點與著力點,推進國傢文物鑒定體系建設,加強良渚文物和文化遺產知識產權保護,加強流失文物追索返還工作。同時,完善考古遺址公園戰略佈局,促進考古遺址展示利用,加大考古成果宣傳和考古知識多渠道傳播普及力度,提升文物宣傳傳播影響力。

三是強調開放性。在立足人文遺跡加強良渚遺址生態環境保護的基礎上,借鑒全球農業文化遺產、世界灌溉工程遺產保護的成功經驗,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讓良渚傳承至今的農耕文明、灌溉工程以及相關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活”起來。

相信檢察機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文化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關於堅持“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工作要求,高質效辦好每一起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檢察公益訴訟案件,就一定能為修訂文物保護法和制定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法積累司法經驗,為全面提升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水平,更好擔負起新的文化使命,為建設文化強國、踐行全球文明倡議作出更大貢獻。

加強協作共同保護良渚遺址

促進文化傳承

全國人大代表

浙江省安吉縣天荒坪鎮餘村

村黨支部書記 汪玉成

近年來,浙江省湖州市、德清縣檢察機關立足檢察職能,為保護良渚遺址進行瞭積極探索並取得瞭良好成效。特別是在中初鳴遺址保護方面,德清縣檢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建立跨區域協作保護機制,並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通過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對文物進行有效保護,推動檢察建議轉化為人大代表建議,有效增強人大監督與檢察監督的合力,共同保護良渚遺址,促進文化傳承。

希望檢察機關能積極引領良渚文化遺址區域法治風尚,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做好正面引導,加強法律法規和典型案例宣傳,增強公眾文化遺產保護意識,拓寬信息反饋渠道,推動文化遺產保護科學發展。

檢察公益訴訟助力

良渚文化遺址“活”起來

全國人大代表

浙江原始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專員 黃美媚

作為檢察公益訴訟宣傳大使,我建議檢察機關與文物行政執法機關通過同堂培訓、聯合調研、工作座談、學術研討、考察交流等方式加強跨區域跨部門執法司法協作,找準文物和文化遺址保護面臨的突出問題和治理難題,統一執法司法理念和辦案標準尺度,促進區域間法律適用的統一性和協調性,交流辦案經驗,提升辦案質效。

與此同時,建議檢察機關推動相關職能部門統籌實現文物保護、文旅資源融合、規劃功能統籌等多向整合。在高質效監督辦案中,充分發揮“四大檢察”職能合力提升良渚文化遺址司法保護的系統性、規范性,更加註重發揮檢察一體化優勢,完善公眾參與的社會支持體系,統籌好搶救性保護和預防性保護、本體保護和周邊保護、單點保護和集群保護,維護文物資源的歷史真實性、風貌完整性、文化延續性,在做好保護傳承有機結合上一體履職、綜合履職、能動履職。

期待檢察機關繼續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和勇於擔當的精神,進一步凝聚檢察工作合力,切實擔負起良渚文化遺址保護的檢察責任,讓良渚文化“活”起來。

來源:《方圓》雜志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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