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一名巴勒斯坦男子10月20日在約旦河西岸參加反以示威。\美聯社
1967年6月5日,以色列發動第三次中東戰爭(又稱“六日戰爭”),吞並瞭聯大第181號決議規定的巴勒斯坦全部領土,包括加沙地帶、約旦河西岸以及本應由聯合國托管的耶路撒冷,還占領瞭埃及的西奈半島、敘利亞戈蘭高地等其他阿拉伯國傢領土。這場戰爭迫使100萬巴勒斯坦人和其他地區的阿拉伯人逃離傢園,淪為難民。
1967年11月22日,聯合國安理會通過第242號決議,敦促以色列從被占領土撤軍,事實上承認以色列不必歸還在第一次中東戰爭中占領的土地,認可現在人們常說的“1967年邊界”,即第三次中東戰爭之前的邊界。第242號決議體現出的“土地換和平”成為國際社會公認的處理巴以問題的重要原則。
然而,以色列不願歸還第三次中東戰爭中占領的土地,開始在加沙地帶和約旦河西岸建造猶太人定居點,還在耶路撒冷的東、南、北三個方向的巴勒斯坦土地上修建定居點,力圖將這些“衛星城鎮”並入耶路撒冷,以改變耶路撒冷人口結構,將其“猶太化”。1980年7月,以色列議會通過法案,單方面宣佈整個耶路撒冷為以色列的“永久首都”。
聯合國指出,國際社會普遍認為以色列在約旦河西岸等地建立的定居點公然違反瞭《日內瓦公約》,該公約嚴格禁止占領國在其占領的土地上安置本國平民人口。1967年以來被占領的巴勒斯坦領土人權狀況特別報告員林克批評說,這些定居點建在巴勒斯坦人的財產上,依賴於非法沒收的巴勒斯坦自然資源,包括水、土地和礦產,“最重要的是,以色列定居點的不斷擴大剝奪瞭巴勒斯坦人對未來的希望。”
直到1978年《戴維營協議》簽署,以色列才同意將西奈半島還給埃及。至於敘利亞的戈蘭高地,以色列始終拒絕歸還,兩國因此沖突不斷。國際社會普遍不承認戈蘭高地是以色列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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