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國會10月6日表決通過有關公開重大犯罪嫌疑人大頭照的法案。根據新法,若涉及罪行嚴重的案件,韓國執法部門可在未經嫌疑人同意的情況下公佈其照片。

  10月6日,韓國國會舉行全體會議,以215票贊成、0票反對的結果,通過瞭《特定重大犯罪嫌疑人個人信息公開法案》。新法將在頒佈三個月後正式施行。

  新法規定,在決定公開犯罪嫌疑人信息後的30天之內,有關部門必須公佈偵查部門拍攝的嫌疑人大頭照。如有必要,偵查部門可以強行拍攝。與此同時,新法還新增瞭必須公開嫌疑人個人信息的犯罪種類,包括“內亂”和“通敵”犯罪、團夥犯罪、針對兒童和青少年的性犯罪、毒品犯罪等。

  近期,韓國接連發生面向不特定人群行使暴力的隨機行兇案件。韓國社會有輿論認為,需要提升重大案件嫌疑人個人信息公開制度的實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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