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華盛頓5月18日電 (記者 沙晗汀)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當地時間18日裁定,已故藝術傢安迪·沃霍爾基於一幅照片創作的作品侵犯該照片拍攝者版權。

  安迪·沃霍爾是美國知名後現代藝術傢、波普藝術開創者之一。安迪·沃霍爾基於攝影師林恩·戈德史密斯的一幅照片而創作的作品是否構成侵權一案備受全球藝術圈關註。

  在當天的裁決中,7名大法官認為構成侵權,2名大法官認為不構成侵權。大法官索托馬約爾在多數派意見書中說,戈德史密斯的作品,同其他攝影師的作品的一樣,版權受到保護,即使在面對著名藝術傢時也是一樣。安迪·沃霍爾創作的作品不符合“合理使用”原則,因此構成侵權。

  大法官卡根在少數派意見書中則表示,最高法院的這一決定將“阻礙各種創造力的發揮”。首席大法官羅伯茨和卡根認為安迪·沃霍爾作品不構成侵權。

  按照美國版權法規定,如果再創作符合“合理使用”原則,則不屬於侵犯原作版權。

  1984年,安迪·沃霍爾受《名利場》雜志委托,根據戈德史密斯給歌手普林斯拍攝的肖像照制作瞭一幅絲網印刷作品。當時,戈德史密斯同意將她拍攝的普林斯肖像照授權給《名利場》雜志,安迪·沃霍爾的作品也在《名利場》刊出。

  之後幾年,安迪·沃霍爾創作瞭基於該肖像照的一系列作品,其中一幅作品2016年在《名利場》刊登。戈德史密斯認為該作品侵權,並向安迪·沃霍爾基金會索要賠償遭拒。2017年,安迪·沃霍爾基金會將戈德史密斯起訴,認為安迪·沃霍爾的作品已經進行瞭再創作,屬於版權法上允許的“合理使用”,未侵犯戈德史密斯照片的版權。

  2019年,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裁定,安迪·沃霍爾該系列作品適用“合理使用”原則,構成轉換性使用,未侵權。之後,戈德史密斯提起上訴。2021年,美國聯邦第二巡回上訴法院裁定,該系列作品不構成“合理使用”,侵犯瞭戈德史密斯的作品版權。安迪·沃霍爾基金會之後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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