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口費”案

  •今年5月30日,紐約一個由12人組成的陪審團裁定,特朗普為隱瞞2016年大選期間向艷星支付的13萬美元“封口費”而偽造商業紀錄,被控的34項罪名全部成立。此案宣判日期原本定在7月11日,但經過兩次延期後改為11月26日,也就是大選投票日之後。

  “密件門”案

  •特別檢察官史密斯去年6月指控特朗普卸任總統之後非法保留涉密文件。佛州聯邦法官坎農今年7月裁定,司法部“非法委任”史密斯為特別檢察官,其團隊並非由國會組建,任命也未獲參議院確認,因此駁回“密件門”案指控。史密斯提出上訴,正等待法院處理。

  密謀推翻2020年大選結果案

  •史密斯去年指控特朗普及其盟友傳播“大選舞弊”謠言、向地方官員施壓、煽動支持者沖擊國會大廈,圖謀推翻2020年大選結果。此案原定今年3月開審,但特朗普尋求上訴,聲稱總統享有刑事起訴豁免權,導致庭審延期。7月,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裁定特朗普作為總統的“公職行為”享有豁免權。史密斯8月提交修正版起訴書,10月公佈部分證據。截至目前,法官尚未安排新的庭審日期。

  幹預佐治亞州選舉結果案

  •佐治亞州富爾頓縣地方檢察官威利斯去年指控特朗普等19人試圖推翻該州2020年選舉結果,但特朗普團隊揭露威利斯與此案另一名檢察官韋德有不正當關系,並要求撤換檢察官。此案至今未確定庭審日期。

  來源: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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