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根據《區議會條例》第27條,指明第七屆區議會一般選舉12月10日舉行,地區委員會界別和區議會地方選區的選舉同日舉行。選舉日期今日刊憲。
選舉提名期10月17日開始,至10月30日結束。呈交提名表格的限期、地點和相關細節適時公布。
政府表示,《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已於本月10日正式刊憲生效。第七屆區議會將嚴格按照《基本法》規定發揮好其諮詢及服務功能,為特區地區治理工作作出應有貢獻,切實回應市民期望。
政府會致力確保第七屆區議會如期在明年1月1日履職,並全力支持選舉管理委員會按經修訂的相關選舉法例籌備和舉行2023年區議會一般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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