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外國政府、政客、官員、媒體等對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和黎智英案發表偏頗及誤導言論,特區政府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

 

特區政府表示,企圖利用政治力量干預香港司法程序,促使被告逃避刑事司法程序,是公然破壞香港法治的行為;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機構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當局促請外國人士及組織尊重香港的司法制度,不要干預香港的審訊。

 

香港的法治和獨立的司法權受《基本法》保障。《基本法》明確規定,香港特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所有案件均嚴格根據證據和依照法律處理;所有被告均嚴格按照香港適用法律,在《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審訊。相關國家安全法律符合國際慣例。

 

《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明確規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香港特區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新聞等自由,依法受到保護。

 

香港歡迎不同經濟體與香港進行正常的商貿往來、經濟活動和人文交流。經貿合作方面,香港是全球最開放的經濟體之一,一直堅定支持自由開放的貿易和多邊貿易體制。特區政府希望本着相互尊重的原則,發展公平自由的貿易關係,促進互惠互利,同時致力維護香港企業的合法權益。

 

特區政府強調,會繼續在相互尊重和平等的原則下,與不同政府和機構代表就共同關心的議題交換意見,促進各方之間的合作、交流和溝通,並致力推廣香港在「一國兩制」下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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