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58個鄉郊代表席位需要進行補選,鄉郊補選提名期為本月22日至下月4日。
是次補選為35條鄉村各選出一名居民代表、為22條原居鄉村各選出一名原居民代表,並為一個墟鎮選出一名街坊代表。
候選人必須為21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並獲得最少五名所屬村或墟鎮的登記選民提名。任何人士不得在多於一類選舉中參選。
提名表格於民政事務總署和新界各區民政事務處派發,也可從鄉郊代表選舉網頁下載。候選人必須親身向相關選舉主任遞交提名表格。
提名期結束後的14日內,所有有效提名會刊憲,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將獲個別通知。
若有超過一名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在同一條原居鄉村、現有鄉村或墟鎮參選,該村或墟鎮將於12月1日進行投票。合資格選民會收到列明投票日期、時間、地點的投票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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