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度明天生效,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在網誌介紹新制詳情。他希望記分制可更有效打擊行內少數害群之馬,同時鼓勵奉公守法的司機繼續提供優質的士服務。

 

以下是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9月21日在網誌發表的文章

 

的士車隊牌照的申請結果已於7月底出爐,各獲選申請人正密鑼緊鼓地為車隊進行籌備工作,我非常期待各車隊盡快投入服務,為的士行業帶來全新面貌。為了提升的士服務質素,除了要正面鼓勵行業爭氣以外,我們在加重罰則方面亦下了不少工夫。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度將於明天生效,干犯相關罪行而被定罪的司機將會被記分,被記15分或以上的司機會被停牌一段時間。我深信大多數的士司機都本着以乘客為本的精神提供服務,希望記分制生效之後,可更有效打擊業界內少數害群之馬,同時鼓勵奉公守法的司機繼續提供優質的的士服務。

 

組合拳打擊屢犯司機

 

我們在去年提出一系列提升整體的士服務質素的措施,相關法例已於去年12月中獲立法會通過。除了引入的士車隊制度外,我們亦有一套打擊的士行業害群之馬的組合拳---就某些與的士司機相關的罪行引入記分制和兩級制罰則,以加強阻嚇力。兩級制罰則已於去年12月22日生效,涵蓋四項性質較嚴重的罪行,包括濫收車費、毀損、損壞或更改咪表,以及兩項有關拒載的罪行。初犯者的罰款上限及最高監禁期維持在原來的水平(第三級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而重犯者的罰款上限及最高監禁期則分別提高至第四級罰款25,000元和監禁12個月。

 

至於記分制則會於明天生效,涵蓋11項與的士司機相關的罪行。若的士司機干犯相關罪行而被判定額罰款或定罪時,會同時被記分,視乎其干犯的罪行,會被記相應的分數,詳情請看附表。

 

記分制與現行違例駕駛記分制度的設計相若。如的士司機在兩年期間被記8至14分,將收到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提示,提醒司機若在兩年期間被記15分或以上,將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司機可按現時查詢違例駕駛記分紀錄的方法,向警方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申請查詢在記分制下的相關紀錄。

 

如被記10分或以上,司機須在指定限期內自費修習並完成的士服務改進課程。如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有關要求,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一個月。被記分的的士司機完成課程又成功通過考試,就可以從被記分數中減三分。

 

如司機在兩年期間被記15分或以上,可以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如屬初次被取消有關資格,停牌期為三個月,其後再被停牌則每次為期六個月。

 

乘客一旦懷疑司機涉嫌任何不當行為,可記下司機姓名、車牌、司機證編號、事發的日期、時間和地點等資料,並向1823或交通投訴組遞交投訴,或向警方舉報。

 

改善的士服務質素是一個老大難的問題,但志不求易,事不避難,我們銳意改革、主動作為。西諺中有「Carrot & Stick policy」的說法,在上月底,的士服務質素委員會與運輸署合辦了的士服務嘉許計劃頒獎典禮2023,表揚20位優秀的士司機,和一個優秀的士服務管理團隊。正如我在網誌開首所說,我相信業界內確實有很多用心服務乘客的司機。我對的士業界寄予厚望,政府透過創新政策助業界一把,以的士車隊制度帶領業界新風尚,配合加重與的士司機相關的不當行為的罰則,期望業界未來能展現乘客至上的嶄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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