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強烈譴責和反對美國政府假借所謂「國家緊急狀態」,再次以政治凌駕法治,將人權問題政治化,肆意詆毀香港特區貫徹落實《香港國安法》,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特區政府指,美國一再重施故技,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透過再度延長所謂「針對香港局勢宣布的國家緊急狀態」,肆意干預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實屬卑劣政治操作。美國一再妄議香港情況,以國內法為依據繼續對香港實施所謂「制裁」,妄圖干預香港依法施政、破壞香港法治和社會繁榮穩定,其拙劣政治戲碼和卑劣用心昭然若揭,特區政府予以強烈譴責。
《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訂明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控方有責任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人有相關犯罪行為和犯罪意圖,被告人才可被法庭定罪,奉公守法者不會誤墮法網。特區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採取執法行動,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香港回歸祖國以來,人權受到《憲法》和《基本法》的堅實憲制保障。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框架與國際人權標準一致。《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並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有關規定下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特區政府重申,危害國家安全屬嚴重罪行,沒有國家會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袖手旁觀。特區政府會一如既往,堅定不移和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香港特區其他維護國家安全法律,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特區政府強烈要求美國立即停止不符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行為,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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