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2024年美國販運人口報告》就香港的情況作出毫無事實根據和錯誤的評論,特區政府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報告中的結論將香港評為第二級別(監察名單),是極不公平、存在偏見和欠缺事實支持。
特區政府強調,在香港,販運人口從來不是普遍存在的問題,也沒有任何跡象顯示犯罪集團以香港作為販運人口的目的地或中轉站。政府一直積極主動和全方位打擊販運人口活動,並在打擊販運人口和加強保障在港外籍家庭傭工方面投入大量資源。
特區政府對所有相關部門接觸到而較可能涉及販運人口風險的人士,包括非法入境者、性工作者、非法勞工、外傭、輸入勞工和其他懷疑受害人,進行初步識別審核。2023年進行約11,000次初步識別審核,較2022年增加45%。
在當局加強打擊人口販運的力度和增加初步識別審核的次數下,只有三名受害者被識別,由此可見販運人口在香港並非普遍問題。單單因為被識別的受害者人數少而質疑政府打擊販運人口的決心和識別審核的質素,是毫無根據和不公平。
入境事務處2019年12月成立外傭專責調查組,以加強對外傭簽證申請的審查,主動識別潛在的販運人口受害者和剝削外傭的個案。
特區政府去年加強培訓,提高執法部門前線人員、勞工處和外傭對販運人口的意識。約1,900名來自不同政府政策局、部門和其他相關機構人員於去年接受有關培訓,較2022年增加逾58%。
此外,特區政府今年推出新安排,為香港國際機場前線員工舉辦打擊販運人口工作坊,至今逾100名員工參與。政府同時繼續與本地總領事館保持緊密合作,為新來港外傭定期舉辦分享會,提高他們對販運人口的意識。
對於報告中有關香港缺乏單一販運人口法例的不實評論,特區政府表示,現行法律架構有逾50條針對各種販運人口行為的法律條文,提供一套全面的保障,與其他設有單一販運人口法例的司法管轄區相比並無不足。
每一個司法管轄區應有空間自行制訂最適切的法律框架以解決問題,並無放諸四海而皆準的方案。
近年的司法裁決多番確認,特區政府並無責任訂立和維持一項特定刑事罪行以刑事化《香港人權法案》第四條所禁止的相關活動,而政府在如何履行其在《香港人權法案》第四條下的義務方面,享有廣泛的酌情決定權。迄今沒有跡象顯示政府打擊販運人口的成效因沒有單一販運人口的法例而受損。
特區政府2018年3月成立高層次督導委員會,為打擊販運人口和保障外傭提供政策指導。委員會頒布《香港打擊販運人口及加強保障外籍家庭傭工行動計劃》,提出全面並具策略性和針對性的措施。所有措施已於2019年年底全部落實。
政府補充,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框架,與相關國際人權標準一致。維護國家安全的法例只針對極少部分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和個人。特區政府重申,非常重視保障現時約36萬名在港工作的外傭。作為國際社會負責任的一員,政府會繼續堅定地打擊販運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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