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今日向全體公務員發出通告,頒布更新版《公務員守則》,闡明香港特區的憲制秩序、公務員作為行政機關一員的憲制角色和責任,以及公務員應有的基本信念和操守準則,即時生效。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說,更新守則的諮詢1月完成,大部分意見均支持更新守則。經考慮公務員中央評議會、公務員團體、個別公務員等持份者意見,當局敲定和頒布更新版守則。因應《維護國家安全條例》3月生效,當局也在更新版守則中加以闡述。

 

更新版守則述明公務員團隊須共同恪守12項基本信念,包括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以民為本、熱心公共服務、盡忠職守、堅守法治、廉潔守正、政治中立、專業精神、團隊精神、效益為本、績效問責,以及保密原則。

 

此外,公務員必須遵守與更新版守則要求相符且切合社會對公務員期望的操守準則。

 

所有公務員和其他政府僱員均須遵守更新版守則。

 

楊何蓓茵說,政府致力加強公務員的國家安全意識,以及建立公務員團隊的共同信念和操守準則。

 

更新版守則頒布後,當局會分階段展開宣傳、解說和培訓工作,以提升公務員對更新版守則的認識,包括由部門首長舉行簡介會、在多個政府辦公大樓舉行巡迴展覽,以及將有關內容納入各級公務員培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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