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堅決反對和強烈譴責一些美西方國家、反華組織、反華政客、外國媒體、「走佬」外國的通緝犯等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昨日獲立法會全票通過後,繼續作出抹黑詆毀、極為誤導和錯誤的言論。
特區政府指出,有關言論不但歪曲事實、顛倒是非,也全然漠視香港特區立法的憲制責任和實際需要,以及該法例訂立後,對經濟發展和人權保障所帶來的正面效果。
香港特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如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新西蘭等西方國家和新加坡等,都制定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惡意抹黑《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反華分子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特區政府強調,是次立法根本是民心所向。《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獲立法會全票通過後,市民大眾和社會各界,包括商界和各大主要商會、法律界、地產商會、青年界別和其他專業界別、政黨等,均紛紛以公開發表聲明等方式表達支持特區政府的立法工作;表示反對的都是境外勢力,因為這會增加他們危害國家安全的成本和難度。
在公眾諮詢期間,政府共收到超過13,000份意見書,98.6%表示支持並提供正面意見,反映《基本法》第23條立法有強大的民意基礎。
特區政府指出,立法會整個立法過程全面按程序進行,議員審議認真謹慎,絕不馬虎。法案委員會連同早前內務委員會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事宜成立的小組委員會,共舉行25次會議,用近50小時詳細審議每一條文,提出近千條問題和意見,產生91個修正案,絕大部分是採納議員的意見,部分條文更討論超過一小時,反映立法會已作充分討論,委員一絲不苟,高質高效完成審議。
對人權保障和對法治原則尊重,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原則,並已寫入條文內。法律條文包括定義、罪行元素、適用對象和範圍清晰,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市民無需擔憂誤墮法網。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充分考慮保護在香港的金融、媒體和各類組織的正常商業行為和國際交流需要,特區政府已在不同場合多次強調正當商業行為和國際交流絲毫不受影響,但作出抹黑的美西方國家、反華組織、反華政客、媒體、「走佬」外國的通緝犯等刻意選擇無視,對條例橫加批評,其專橫跋扈表露無遺,充分暴露其唯恐香港不亂的險惡用心。
《維護國家安全法》成功訂立,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短板終於得以完善。特區政府強調,這是一部防禦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法律,它讓香港有更堅固的門,更有效的門鎖保護家園,只有那些想闖入家園,侵害掠奪的人,才不想香港立法保家衞國。
特區政府強烈敦促別有用心的西方國家、反華組織、反華政客、媒體、「走佬」外國的通緝犯等停止誣衊抹黑、干預屬於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這些卑劣的政治技倆注定以失敗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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