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2月批出17份建築圖則,港島五份、九龍三份、新界九份,包括11項住宅及商住發展、四項商業發展、兩項工廠及工業發展。
獲准動工的建築工程項目八個,完成後可提供住宅樓面面積141,706平方米,涉及2,437個單位,非住宅用途面積8,320平方米。
另外,該署接獲四個建築項目的上蓋工程動工通知。
月內發出22份入伙紙,港島四份、九龍七份、新界十一份,涉及住宅樓面面積155,635平方米,共3,115個單位,非住宅用途面積107,20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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