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4月批出20份建築圖則,港島六份、九龍六份、新界八份,包括12項住宅及商住發展、兩項商業發展、三項工廠及工業發展、三項社區服務發展。

 

獲准動工的建築工程項目11個,完成後可提供住宅樓面面積66,918平方米,涉及單位2,326個,非住宅用途的建築樓面面積達63,105平方米。

 

另外,該署接獲十個建築項目的上蓋工程動工通知。

 

月內發出18份入伙紙,港島七份、九龍五份、新界六份,涉及住宅樓面面積19,815平方米,共416個單位,非住宅用途面積7,19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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