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採取特別執法行動,主動巡查全港約1,000幢火警風險相對高的舊式商住樓宇,發出的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大部分在到期前已獲遵辦,反映市民有良好守法意識。由於行動見成效,消防處將成立樓宇改善特別職務隊,續以主動巡查、執法的模式,巡查風險較高的舊式商住樓宇。

 

因應佐敦華豐大廈4月發生三級火警,消防處4月底至11月底採取特別執法行動,以七個月時間巡查約1,000幢三無大廈、單梯大廈等舊式商住樓宇逾8,200次;它們主要分布於油尖旺區、東區、深水埗區、中西區等人煙稠密的地區。

 

行動期間,消防處共發出逾8,500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逾半涉及防煙門楔開或損壞,阻塞逃生途徑佔21%。逾九成收到通知書的人士在指定時間內消除火警危險。而在消除火警危險後,消防處在其後的跟進巡查發現火警危險再次出現的比率只有0.1%。

 

消防處正陸續向未遵辦通知書的人士提出檢控,檢控個案至今已有逾350宗,以涉及防煙門的個案最多。

 

署理副消防總長黃旭平在簡報會上表示,大多數通知書在到期前已獲遵辦,顯示大部分市民明白消除火警危險的重要,且有良好守法意識。

 

在特別執法行動中,消防處發現三無大廈、多梯舊式商住樓宇的火警危險較多。在本月啟動的冬季防災應急宣傳月,消防處主動巡查321幢風險較高的三無、多梯舊式商住樓宇,其間發出78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其中一宗涉及雜物嚴重阻塞逃生途徑,消防處已直接檢控。

 

黃旭平說,特別執法行動有效消除火警危險,而這些風險再次出現的比率也極低,反映主動巡查、主動執法的模式有效,消防處未來會成立樓宇改善特別職務隊,參考這次特別執法行動,主動巡查風險較高的舊式商住樓宇,以期及早發現火警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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