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马嘉璐 广州报道
《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以下简称《南沙条例》)自2022年开始起草至2024年1月19日终于获审议通过。1月20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就条例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黄伟忠表示,《南沙条例》的制定主要基于强化放权赋能、强化协同港澳、强化面向世界的立法思路,通过立法破除改革发展障碍。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航浩指出,制定《南沙条例》也是保障推动南沙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和赋予南沙更大自主权的实际需要。
(1月20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就《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召开新闻发布会。江珊摄)
《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赋予了南沙“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定位。制定《南沙条例》,是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广东省贯彻落实《南沙方案》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的重要项目之一。此次新闻发布会上,黄伟忠透露,《南沙条例》由广州市于2022年启动起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前介入参与起草工作,历经多次调研、修改、审议,广泛征求意见,于2024年1月19日经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黄伟忠表示,《南沙条例》围绕将南沙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全面梳理了南沙建设发展的立法需求,通过立法破除改革发展障碍,将为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黄伟忠解释道,《南沙条例》的主要制定思路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强化放权赋能。立足南沙建设发展、开放合作的实际需要,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赋予南沙相关省、市管理权限。同时,积极争取国家下放权限。二是强化协同港澳。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营商环境、人文交流、民生合作等方面,着力推进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深化粤港澳互利共赢合作。三是强化面向世界。在深化对外金融贸易合作、增强国际航运物流枢纽、构建国际交往新平台,建设推广全球溯源中心等方面加大力度,主动对接、吸纳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
“制定《南沙条例》是保障推动南沙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唐航浩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南沙条例》从南沙的实际情况和具体需要出发,通过立法破解南沙管理体制机制与建设发展需求不相匹配,与港澳和国际民商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不够紧密,跨境要素流动不够顺畅等问题,同时,将南沙在推动科技创新、深化开放合作、支持港澳参与建设等方面积累的有益经验上升为法规条文,深入贯彻落实《南沙方案》确定的改革发展目标任务,为南沙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唐航浩指出,《南沙方案》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合作、青年创业就业、高水平对外开放、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高质量城市发展等重点工作,部署了五个方面的任务。这些任务涵盖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有不少事项涉及市级以上事权。南沙区政府现有职权与《南沙方案》赋予南沙的使命任务不相适应。为实现《南沙方案》关于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推动创新发展、打造优质生活圈的目标要求,有必要通过立法将省、市有关权限赋予南沙行使,支持南沙进一步改革创新。“制定《南沙条例》也是立足放权赋能,赋予南沙更大自主权的实际需要。”唐航浩说。
發表評論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