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昨日(1月9日)签署《修订香港与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协定〉)的第一议定书》(《议定书》),更新《协定》的特定产品原产地规则,将其涵盖的产品类别由200多项增加至接近600项,让香港企业在拓展日益增长的东盟市场时,可更简便和有效地为更多特定商品取得香港原产资格,从而获取优惠关税待遇。
通过《议定书》纳入《协定》的特定产品,包括香港商号和厂家感兴趣的不同类别商品,例如珠宝、药物、食品和纺织品等。《议定书》的签订有助提升有关货物的市场竞争力和促进贸易流动,为香港企业创造更多在东盟市场发展的商机。
丘应桦表示:“东盟是香港第二大货物贸易伙伴,自《协定》于2017年签署以来,货物贸易总额上升超过38%,在2022年达到约12,940亿元。香港与东盟之间持续增长的贸易一直受到《协定》的带动,反映《协定》对巩固我们作为国际贸易中心地位的重要性。”
他续说:“我深信《议定书》的落实将进一步推动我们与东盟成员国的经贸关系。作为自由贸易的坚定支持者,香港将与贸易伙伴携手在区域继续争取贸易进一步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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