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工作需要申請“保安牌”,即保安人員許可證。自2015年底起,特區政府將“乙類保安人員許可證”的年齡上限,由65歲放寬至70歲,配合延長退休年齡,可釋放勞動力,並紓緩物管行業人手緊絀問題。

  特區政府並規定,65歲以上的申請人應出示醫生證明書,證明在體格上適任,隨後每兩年提交一次醫生證明書,定期接受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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