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綠色低碳行業雖有增長潛力,但前期投入往往周期長,回報率可能不高,更要防范“綠天鵝”風險。

  雖然氣候行動愈發緊迫,但應對氣候變化不能過於“理想化”,綠色低碳發展同樣應遵循長期主義,綠色金融發展絕非短期政策或收益驅動。宏觀層面,綠色低碳對傳統經濟增長以及貿易、投資和市場將帶來持久而深遠的影響;微觀層面,早期的綠色低碳發展多以高碳行業轉型為主,新興的綠色低碳發展則要求具備更高效能的投融資服務,這就要求構建新的綠色投資框架,將重塑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表,顛覆傳統的資產定價體系。

  研究估算,2021-2060年中國綠色投資平均缺口的區間值在2.5-3.5萬億元(人民幣,下同)左右。面對大規模的綠色低碳轉型,需要考慮兩個現實議題:其一,不同國傢和地區在經濟增長模式上存在巨大差異,具體產業類型、能源結構、對外依存度等,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一致性與區域差異的不一致性存在沖突。世界銀行統計,1980年高收入和中等收入國傢的化石燃料占能耗總量的比重分別為94.43%、44.2%,到2015年的比重分別為79.08%、88.96%。全球綠色低碳轉型以及投資需要考慮宏觀經濟增長范式的異質性,這將涉及到綠色低碳投資的國際責任分配和金融資源配置。

  其二,綠色轉型涉及到的領域比較廣,幾乎是工業時代生產生活方式的顛覆,涉及到能源、交通、化工、建築等諸多門類,從高能耗、高污染到低能耗、清潔生產的轉型不大可能一蹴而就,約束條件包括政策、資金、技術以及市場等,高能耗產業以及高碳企業將遭遇“陣痛期”,特別是中小企業的綠色低碳轉型面臨的壓力更大,因而更加需要有比較友好、寬松的投融資環境,圍繞中小企業綠色低碳發展、中小金融機構綠色轉型亟待政策呵護,從而實現“雙碳”戰略的正向循環。

  一、綠色投資的長期主義與短期效應

  國際經驗來看,德國、法國在發展促進綠色低碳發展擁有一些可取的經驗。德國政府與德國復興信貸銀行(KFW)合作,提供其貼息補貼,再向商業銀行提供長期低息資金,用於支持綠色低碳項目。據統計,2012-2016年該行支持能源轉型的資金規模超過1000億歐元。法國圍繞綠色產業進行立法,提供制度規范。2023年10月,法國通過“綠色產業法案”便提出“通過動員公共和私人資金為綠色產業融資”的優先事項,一是“綠色產業投資”稅收抵免,將給電池、風能、熱泵、光伏4個產業的投資提供相當於總投資額20%至45%的稅務抵免,二是支持現有產業脫碳,發放23億歐元的特定“綠色產業”貸款來支持企業轉型,該援助包括貸款擔保、針對各種規模企業的5至1000萬歐元“綠色”貸款,以及針對中小企業和中型企業的脫碳補貼。國際經驗表明,發展綠色低碳久久為功,“政策激勵+市場協同”更有助於拓寬綠色投資渠道。

  從中國地方實踐來看,因地制宜開展綠色低碳投融資服務創新具有探索價值。長三角地區積極探索一體化推進綠色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政府及金融管理部門陸續發佈《金融助力長三角地區達成“雙碳”目標合作備忘錄》、《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綠色金融發展實施方案》等,共同探索構建綠色金融體系,推進長三角區域綠色金融改革創新,打造長三角綠色金融樣本。

  重慶市、廣東省深圳市近期推出綠色金融的具體舉措。2023年1月,重慶市政府發佈《關於印發重慶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實施細則的通知》提出,引導社會資本以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形式或股權合作形式參與綠色投資,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產業企業上市融資。同年10月,深圳市金融管理部門印發《深圳市綠色投資評估指引》強調要加強綠色投資前評估,包括環境影響、環境風險及環境效益,以及環境風險管控能力評價,並要求做好投資後管理。

  近年來比較流行的“PPP+EOD”模式在服務支持綠色低碳方面,具備比較大的潛力,主要有兩方面的特征:一是多項目集群管理,至少生態環境治理項目(“依托項目”)和關聯產業兩大類型;二是收益關聯,包括區域收益(通過生態環境項目帶來的關聯收益)和項目收益(生態價值)。

  但是,從現實觀察來看,公共部門、市場和機構參與綠色低碳仍面臨不少難題,例如新能源領域的“投資熱”、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盲目投資等,不但有違綠色低碳轉型的初衷,而且造成資源錯配和資金浪費。客觀上,綠色低碳行業雖有增長潛力,但前期投入往往周期長、回報率可能並不高,而且存在“洗綠”“漂綠”等潛在風險,需要從法律法規監督、市場糾錯和機構評估進行綜合治理,防范“綠天鵝”風險。

  二、綠色金融的多維度實踐與探索

  一是全球主權投資深度介入綠色低碳轉型。全球主要主權投資機構加快探索綠色低碳轉型,加大力度為綠色低碳行業提供長期投資。國際可再生能源機構(IRENA)調研報告顯示,截至2022年6月,全球主權財富基金中,26%以基金方式、8%以直投方式參與瞭可再生能源投資,占比顯著高於全球機構投資者整體的20%、1%,成為目前機構投資者參與可再生能源投資的主力軍。2015年起NZSF每年編制碳足跡(Carbon Footprint)報告,2017年起針對股票覆製型組合,NZSF首先通過定制碳減排策略基準指數,剔除多達427隻個股,使能源、公用事業、原材料等高碳行業在組合中的占比大幅下降。2021年11月,中投公司(CIC)制定發佈《可持續投資政策》,提出“投資全流程嵌入ESG考量”──從投資項目評估選擇、盡職調查、投資決策到投後管理、項目退出,全面納入 ESG分析與評價;2022年6月,淡馬錫控股宣佈將撥款50億新加坡元成立綠色投資公司,專門推動節能減排企業的發展;2023年5月,PIF參與寶鋼股份與沙特阿拉伯國傢石油公司共同在沙特阿拉伯建設全球首傢綠色低碳全流程厚板工廠,合作成立合資公司,其中寶鋼股份持股50%,沙特阿美和PIF分別持股25%。

  二是國際多邊機構倡導推進綠色低碳實踐。以世界銀行(WB)、亞洲開發銀行(ADB)、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AIIB)、金磚新開發銀行(NDB)為代表的國際多邊機構紛紛制定綠色低碳發展中長期計劃,通過聯合股權投資、項目貸款和綠色低碳基金等形式提供多元化的綠色投融資服務,支持中國“雙碳”發展。2021年6月,WB批準給中國提供2億美元貸款,用於支持建立一個綠色低碳投資基金,為綠色股權資本提供公共種子資金,實施最佳實踐綠色投資標準,從而幫助中國新興綠色私募股權市場建立一個基準;同年12月,財政部與AIIB正式簽署遼寧綠色智慧公交示范項目貸款協定,該項目貸款金額1.3億歐元,貸款期限25年(含5年寬限期),支持該地區綠色智慧公交服務示范建設。

  2023年4月,NDB首次發行以美元計價的綠色債券(規模為12.5億美元的3年期綠色債券)所募集的資金將為符合條件的綠色項目提供融資或再融資支持;同年5月,NDB理事會批準第二個五年戰略(2022年─2026年),將為成員國提供300億美元資金支持,其中有40%的資金將被用於減緩氣候變暖的進程。同年10月,ADB批準一筆3億美元等值的貸款,以支持山西省長治市加快包容性綠色轉型,其中政府、受益方及其他來源將提供折合3.65億美元的配套資金。

  三是商業銀行綠色金融發展與治理進程加快。過去三年,中國金融管理部門陸續完善綠色金融標準、信息披露機制,引導商業銀行加大支持綠色金融。目前,中國的商業銀行已經初步搭建較為完善的綠色金融框架,涵蓋綠色金融公司治理、綠色金融政策、綠色金融產品以及風險管理等具體內容。反映在中國六大國有銀行綠色信貸餘額增速均超過30%,綠色信貸占比均超過10%,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綠色信貸占比均超過13%。 (待續)

  (本文謹代表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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