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香港有關加密貨幣的監管雖看似保守,但盧廷匡認為有關當局是一直在觀察市場的風險,經過深思熟慮後才確定開放的范圍及規則,而且訂立瞭有效的發牌制度,讓投資者得到保障之餘,又能助業界開拓市場。

  正如目前香港有關加密資產的牌照是可同時提供交易加密貨幣及證券型代幣(STO),這其實已比新加坡及美國更為方便,因為其他國傢及地區的牌照大多隻能提供其中一種服務,而非兩者兼備,就像已在美國上市的Coinbase(US:COIN),他們的牌照也隻能提供加密貨幣交易。

  盧廷匡表示,STO在香港的發展潛力很大,香港是國際融資中心,來自不同國傢及地區的機構也希望在港集資,STO除瞭為機構提供多一種集資方式外,也能增加募集資金一方的透明度。

  增募資方透明度

  例如,某內房企要進行集資,對投資者而言,他的實際資產規模隻能從年報上得知,而企業的前景也十分依賴一些國際評級機構所給予的評級。但若以STO的方式集資,資產的擁有權會自動地以永久、安全及透明的方式記錄及保存在區塊鏈上,記載所有過往交易紀錄,以及過去和現在的資產擁有權,這無疑能增加透明度及問責性。而且整個集資過程可以程序自動化,從而降低成本及出錯的風險。

  香港要拓展STO市場其實特別具優勢,本身香港背靠內地的特點已對國際資金很有吸引力,若STO能發展成熟,日後有可能成為主流的集資模式之一。

  何謂STO

  證券型代幣(STO)就是將傳統的有價證券,如股票、債券、基金或房地產投資信托等資產,以虛擬代幣的形式證券化發行給投資人的一種集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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