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歸祖國27周年,社會全面進入由治及興的關鍵時期。自從3月通過《維護國傢安全條例》,完成瞭基本法第23條立法,堵塞瞭香港維護國傢安全的漏洞,也為商界、政界以至整體社會帶來更大的安全保障。完成立法後,不僅對香港金融業發揮正面、穩定作用,香港特區政府以至社會各界更可合力拼經濟、謀發展,全力改善經濟。

  受惠於國務院4月份發佈的新“國九條”政策,以及中證監公佈的5項資本市場對港合作措施,港股市場近期呈現回升跡象,日均成交額及新股上市申請數目亦漸見增多。根據港交所的資料顯示,6月份港股日均成交額為1112億元,較去年同期的998億元上升11%;而正在處理的新股上市申請數目達152宗,當中有81宗是自年初接受的新申請。

  為維持港股穩步上升的趨勢,筆者近期收集瞭業界意見,建議香港特區政府可對以下一系列金融政策采取優化措施,進一步推動香港金融服務業向前發展:

  1﹑放寬南向“港股通”限制

  港交所可與內地監管部門商討,研究放寬南向“港股通”限制,包括調低上市公司的準入門檻,如容許30億港元市值公司加入;放寬內地個人投資者50萬元人民幣的投資門檻;考慮提高南向“港股通”的投資額度,並研究下調南向“港股通”投資者征收的股息紅利稅,以帶動更多南向資金流入港股。

  2﹑優化“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根據香港投資推廣署的數據,截至6月21日,投資推廣署已接獲逾300宗申請,但隻批出3宗符合投資規定的申請,反映審批流程長,審批效率有待改善。有業界人士建議,投資推廣署應增加對資產審查的靈活性,例如容許以聯名及公司方式持有個人3000萬港元資產作證明,亦不應嚴苛要求每日結餘須有3000萬港元資產,而可改以同等資產值的月結單作證明。

  此外,舊有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是由入境事務處審批,而“新計劃”則由投資推廣署負責,兩個部門的執行標準尺度不一致;故建議訂立清晰的執行指引,執行時亦不宜以鐵板一塊方式處理。為確保“新計劃”順利開展及達到預期效果,香港特區政府亦須持續審視現行的審批機制,積極聽取業界意見作出改善,從善如流。

  3﹑擴闊跨境理財通

  監管機構可與內地監管部門作進一步磋商,調低合資格香港券商的入場門檻(包括現有要求在指定時期內交易額不少於5億港元),讓更多香港中小型券商參與,並且繼續擴闊投資產品范圍,涵蓋更多不同類型的投資產品。同時,亦可研究將“跨境理財通”擴容至服務領域。目前,理財通的痛點是在實際操作上,兩地人員未能互相推廣有關產品,希望兩地監管機構能夠作出改善,讓業界可以落實到大灣區推廣有關業務,加快香港金融服務業界融入大灣區。

  4﹑促進貴金屬業發展

  有業界人士指出,目前韓國從香港進口黃金和其他貴金屬,須征收3%的進口關稅,許多韓國公司則選擇從澳洲以零關稅進口黃金,主要是受益於韓國與澳洲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因此,香港特區政府應積極爭取盡早加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系協定》(RCEP),從而能夠以零關稅輸入黃金和其他貴金屬至韓國、日本以至其他RCEP成員國傢,提高香港貴金屬業的環球競爭力,亦有助促進香港成為國際商品中心。

  5﹑推動虛擬資產零售化

  業界歡迎證監會接納業界意見,就虛擬資產交易,適度容許零售投資者參與大型加密貨幣買賣;建議監管機構透過加強投資者教育,穩步增加零售投資者參與更多不同虛擬資產產品交易,並強調他們在本地合規平臺買賣將得到更大的監管保障,以促進香港虛擬資產市場發展。

  同時,業界亦期望證監會能夠加快審批資產管理牌照升級事宜;適度放寬中介人銷售虛擬資產交易所買賣基金(ETF)的規定(例如相關產品聲明和客戶知識評估),以及開放更多虛擬資產期權及期貨的衍生產品,豐富香港虛擬資產生態圈。

  筆者期望,香港特區政府與監管機構積極探討上述業界關註的議題及建議,共同攜手帶領香港金融服務業踏上發展新臺階,提升及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樞紐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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