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四年授勋及委任太平绅士名单今日(七月一日)于宪报刊登。

在授勋方面,今年共有502人获行政长官颁授勋衔及作出嘉奖。详情如下:

二○二四年获授勋衔及嘉奖人士的嘉许语请参阅附件一。

政府发言人说:“获授勋衔及嘉奖的人士来自社会不同阶层和不同背景,他们为香港作出重大贡献,惠及社会各个领域和界别,包括公共及社会服务、教育、医疗及公共卫生、金融、工商业、创新及科技、慈善公益、文化及艺术、体育、房屋、运输、建造及城市发展、环境、宗教、劳工及福利、妇女及青年事务,以及专业服务等。行政长官衷心感谢并祝贺所有得奖人士,并希望他们继续在其范畴尽展所长、服务社会。”

勋衔颁授典礼将于今年稍后时间举行。

另外,共59人获行政长官委任为太平绅士,当中42人根据《太平绅士条例》(第510章)第3(1)(b)条获委任(一般称为非官守太平绅士),17人根据该条例第3(1)(a)条获委任(一般称为官守太平绅士)。

太平绅士的主要职能是巡视惩教院所、羁留中心或其他院所,以确保其有效管理,以及没有任何人士被不公平对待或被剥削权利。太平绅士确保个别人士所作的投诉,会以公平和具透明度的方式处理。

根据《太平绅士条例》第3(1)(b)条及第3(1)(a)条获委任为太平绅士的人士名单请参阅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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