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极端组织“屠龙小队”与另一激进团伙于2019年策划藉“民阵”游行,在湾仔制造连环爆炸及枪击杀警案。控方证人、“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昨日(14日)继续接受辩方盘问。辩方除盘问黄振强的个人财务及赌博状况,再次问及黄振强认罪过程。黄振强表示,还押期间主动会见警察“交代一切”,是出于责任感或良心,“当时都还押咗3年几,沉淀咗3年几,我认为我有责任去讲返事实出嚟,去协助返法庭。”
涉枪械案弃保潜逃的“屠龙小队”成员,被黑布蒙头押返警署扣查。(资料图片)
女被告刘佩凝的代表大律师马维𫘥昨日继续盘问黄振强。辩方指,黄振强在2022年10月3日,否认本案“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等罪、案件正式交付高等法院审讯;至2023年3月18日被加控“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控方当时要求两案合并高等法院审理。而黄振强同年8月28日改认罪,黄表示同意。
辩方指黄早前供称2023年5月在羁留所内要求见警方“交代事情”,问黄的目的为何。黄指“想交代返个事实出嚟啰”。辩方问黄是想“良心过意得好啲”,想做证人协助警方,还是想认罪商讨、获得减刑?黄重申“想交代呢个当初嘅事实经过”,并进一步解释:“当时还押3年几,有责任讲返事实出嚟,协助法庭。”而于5月前与警方会面时,已约见律师索取意见。
辩方再引用黄振强经代表律师和律政司认罪商讨的往来信件,提及黄须承认“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和“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以及完全同意控方案情撮要,其余3项控罪可获存档法庭处理,黄确认。
警方当日在行动中检获AR-15步枪。(资料图片)
花5万元买装备 现金来自“家长”
不过,辩方指黄的承认案情,有部分内容与其庭上证供有出入,包括2019年9月的台湾“军训”是为12月8日的杀警“大行动”做准备,而黄在庭上称台湾“军训”与12月8日行动无关。黄同意,但表示都要在法庭上承认案情,因为自己理解是要承认全部案情。
对于黄振强早前接受控方主问时提到“屠龙小队”成立时,曾拿出共5万元积蓄予购置装备等。辩方质疑黄的户口此前从没有5万元。黄称该5万元是“家长”给他的现金,“严格嚟讲,呢啲系我作为个人示威者嘅钱。”法官追问:“系你做示威者……而你认为呢个系你啲积蓄?”黄同意。
另外,黄振强于2019年8月1日至12月9日的银行纪录显示,黄曾分别向“屠龙小队”队员梁政希、阿Kan、严文谦转账合共16次,共约3.6万元。黄昨日解释,修例风波期间主要向“家长”收取现金,当时与队友经常见面,故此通常亦以现金方式予队友。
“修例风波”前已拮据 靠借钱赌波度日
辩方昨继续就黄振强个人财务、赌博及“众筹”等方面盘问,指黄振强在“修例风波”前已赌波。黄承认于2019年初有经济压力,需向财务公司和朋友借钱,当年1月10日其银行户口仅余300多元,在收到财务公司约一万元借款后两天,便把1,000元转账往马会户口,他同意是借钱赌博。
辩方援引法证会计师报告显示,黄振强于2019年1月11日至12月8日有使用马会投注户口赌波,1月至8月期间的赌注每月不足5万元,但8月底多了“家长”及“金主”资助,9月的投注金额升至16.7万元,11月更达到约27.1万元。辩方质疑黄早前“斩钉截铁”供称“赌波”是为纾压,但年初“修例风波”还未开始,认为其说法“站不住脚”。 黄承认2018年10月开立马会投注户口前已有一年赌波经验,但不同意辩方指“站不住脚”,并称:“相信2019年社会运动之前嘅压力,一定无社会运动𠮶阵咁大嘅,但纾唔纾到压,我就唔记得喇。”
队友均不知道“赌咁大”
辩方关注截至2019年11月9日,女被告刘佩凝共转账10万元予黄,黄先后将7万元用作投注。黄承认用“众筹”得来的钱赌波,包括在一场球赛下注5万元,同年9月至12月期间输了逾10万元,刘和队友均不知道他“赌波赌到咁大”。另在“育龙”成立后,刘佩凝亦不知悉黄户口的收款情况。辩方续指同年11月25日前黄收取刘15万元,投注总额便达到19万元,黄同意。
黄又指5至6月其户口不足百元时,要朋友转账支援,有人转账2,000元时在备注上写上“悭啲洗(使)啦死仔包”,经济拮据状况直至8月才有改善。黄否认当时是借钱,认为是对方无条件的“馈赠”。
来源:香港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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