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数月,垃圾收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就此,紫荆研究院于4月30日至5月5日,透过音频电话随机抽样,成功访问了836名香港市民,了解市民对垃圾收费的取态。数据按特区政府的公布的性别及年龄人口分布加权处理,详细结果如下:

接近七成市民倾向不支持实施垃圾收费

垃圾收费按“污染者自付”原则,尝试推动市民以至企业调整其制造、处理垃圾的行为。虽然该政策出发点良好,而特区政府也就此政策的推行进行了大量工作,但是从民意角度出发,该政策暂时并未能争取大多数市民的支持。是次民调结果显示,有67.7%受访者倾向不支持实施,有25.3%倾向支持,也有7.0%表示“无意见/唔知道”(见表1)。

仅约一成市民认为垃圾收费应该继续如期全面实施

随着社会就着有关政策的讨论日益深入,该政策被指实施起来面对不少挑战。主流社会对于这些挑战能否于8月1日或之后克服,可能抱有怀疑。是次民调结果显示,有82.5%受访者表示垃圾收费政策应该“搁置”或“押后实施”(两者比率分别为56.4%及26.1%),只有9.2%表示应该“继续如期全面实施”,也有8.3%表示“无意见/唔知道”(见表2)。

认为应该押后实施或搁置的市民中 近五成认为并非单一原因

至于为何不少市民认为垃圾收费应该“押后实施”或“搁置”,是次民调向这些受访者提供四个常见的原因,分别为“一般市民并未建立好回收垃圾嘅生活习惯”、“垃圾收费加重咗基层市民嘅负担”、“一般市民并未了解垃圾收费嘅细节”,以及“回收设施与人手并不足够”,结果发现有47.5%受访者认为“以上原因皆是”(见表3)。从此可见,有显著数量认为垃圾收费政策应该押后实施或搁置的市民觉得此政策面对生活习惯、生活成本以至教育宣传、配套设施的多方面问题。

四成多市民认为垃圾收费最终实施需多管齐下

若然垃圾收费最终实施,是次民调向受访者提供三个常见被指需要处理的方面,包括“增加一般市民对垃圾收费政策嘅认识”、“协助基层市民应付新增嘅经济负担”、“增加社区嘅回收设施与人手”,结果发现有45.8%认为“以上皆优先处理”(见表4)。从此可见,相当数量市民认为垃圾收费最终实施需要多项措施的配合,由现在至8月1日是否有足够时间令相关的实施条件成熟,值得深思。

总结

特区政府较早前公布垃圾收费的法定生效日期由4月1日改为8月1日,并推行先行先试计划,以发现政策实施上可能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并探讨如何跟进处理。这是实是求事、认真负责的表现。就此,8月1日是否实施垃圾收费的最佳时机,尚待特区政府全面评估。本院期望在此期间社会各界能够更多主动认识垃圾收费政策,积极提出意见,就此政策的实施时间、内容等达成广泛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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