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联同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4月15日表示,双方会继续紧密合作全力打击非法进口或走私受规管食物。
随着香港与内地自去年2月6日起恢复全面通关,海关于本年首季查获的非法进口受规管食物相关案件数目已达约400宗,占去年全年查获同类案件约1,100宗的大概四成,反映这类案件在近期有增加趋势。这些案件中,超过八成从入境旅客查获。同期暂未有发现大型走私受规管食物的案件。
食安中心表示,非法进口食物可能来历不明及没有接受监测,难以证明有关食物可供安全食用。而且这些食物在走私或运输过程中大都被置于危险温度或卫生欠理想的环境中,大大增加食物安全的相关风险及威胁公众健康。
五一黄金周将至,海关及食安中心呼吁市民切勿贪一时方便,从内地或海外非法进口受规管食物,以免负上刑责和影响健康。
根据《进口野味、肉类、家禽及蛋类规例》(第132AK章),凡任何人携带野味、肉类、家禽或蛋类入境而没有来源地发证实体签发的卫生证明书及/或没有食环署的事先书面批准,均属违法。违例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港币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海关与食安中心会继续保持紧密联系,并采取联合行动打击非法进口食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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