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根据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签署经立法会通过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将于23日刊宪生效。
李家超表示,回顾过去26年8个多月,一步步走来,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终于完成立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正式生效。感谢特区政府团结一致,共同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立法工作作出贡献,特别是保安局和律政司的相关同事,由咨询、拟定草案、解说反驳、到协助立法会审议,都坚持不懈、尽心竭力。感谢立法会支持订立条例的必要性和急切性,并举行特别会议审议,实践尽早完成立法以保障国家安全的目标。感谢所有爱国爱港人士支持和推动,共同为缠绕香港超过26年的问题,写上圆满的句号,为香港特区谱写光荣历史。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将有效保障国家安全,让香港可以无后顾之忧,轻装上阵,全力聚焦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共同创造一个更繁盛、更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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