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7日接受访问时表示,条例草案内容令他感到很安心。

汤家骅指,详细条文不便讨论,看了条例后,有几点感到很安心,第一,一个月的咨询凝聚的理性有建设性的意见,大部分在条例里得到回应;第二,一如香港国安法的条文,今次草案也都开宗明义,清楚列出国家安全的概念和处理的主要原则,这些原则除了维护国家安全外,还包括了尊重人权的条文,特别也清楚列明基本法里面所保障的所有权利都得到了尊重,“这是其他的国家、地区国安法做不到的。”

他续指,原则上,条例草案里面处理的每条罪行的主要定义都相当明确清晰。另一方面,虽然有不少条文,参考外国国安法,但处理方式和他们不同,“我们的处理方法比较温和,不像英国国安法一样漠视基本人权”。他举例指,有关一个受到外国势力而破坏香港设施的罪行,和英国的破坏罪相比,清晰很多,“英国没有讲明破坏的东西是什么、需要达到多少价值等,总之有任何破坏只要是外国干预,都可能构成犯罪,但我们写的罪行元素清楚、确实。”汤家骅强调草案内容体现“一国两制”下香港行使普通法的法治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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