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3日,香港维多利亚港两岸。 视觉中国 图
企业重整,是对面临严重财务困境但又有再生价值的企业,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拯救,以恢复其经营和偿还债务能力。
2024年全国两会在即,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朱征夫提出了把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世界级企业重整中心的建议。
朱征夫介绍,当前,全球企业重整中心主要集中在美国、英国(包括英属离岸区)和新加坡。上述区域优势是:法治体系完善,人才队伍专业化、国际化程度高,吸引了大量跨国企业前往破产重整,从而在技术、资金等方面赢得发展主动权。
“企业重整意义重大,不仅能快速实现保主体、保就业和保税收,同时还有极强的产业联动性。”朱征夫说,如果粤港澳大湾区成为世界企业重整中心,将带动产业投资、金融服务和资产管理等相关业态的发展;将因其对人才、技术和资金进行重新整合,有效提升大湾区全球招商的竞争力;最后倒逼大湾区经济服务水平的国际化,推动法律服务、会计、评估、知识产权服务和资产管理等领域创新升级。
朱征夫认为,实际上,粤港澳大湾区在企业重整方面具备特有的优势:一是制度优势。粤港澳三地具有“两种制度、三个法域”的独特优势,可同时为大陆法和普通法国家和地区的企业提供重整服务。比如,香港的法律体系丝毫不逊于新加坡,在企业重整方面只要新加坡能做到的,香港一定能做到甚至超越。二是产业优势。大湾区已是世界的科创中心、制造业中心、航运中心和金融中心,可以全方位为企业重整提供科技、产业和资金等多个关键核心要素。三是机构优势。现有数据表明,大湾区已经是世界级商事争议解决的中心。其中,粤港澳三地法院、仲裁机构以及正在筹建的香港国际调解院,具备条件形成合力帮助各国企业,将商事诉讼或争议转化为企业重整。
“大湾区虽然已具备打造成世界级企业重整中心的条件,但在企业重整领域与发达地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甚至掣肘。”朱征夫说,其主要问题集中在:一是认识不深。对企业重整重要性的认识,有些地方只看重单个企业破产重组带来的维稳和政绩,而忽视企业重整产业对保主体、保就业的作用,以及从全球吸引人才、技术和资金的重要性。二是法制滞后。我国《企业破产法》于2006年颁布,现缺乏对跨境破产方面规定,从而限制了跨境破产在大湾区的落地。比如,本届全国人大已将修订纳入计划,但在修订草案中尚未完善跨境破产方面的内容。三是能力受限。目前,三地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能力难以满足需求。四是缺乏合作机制。粤港澳深度合作的制度条件,还停留在以政府协议为主的政策导向层面,没有从司法、市场等领域形成深入系统的合作机制,并导致效率低、成效差。
对此,朱征夫建议:
把在大湾区打造成世界级企业重整中心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针对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相应对策: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企业重整事业的认识;以在《企业破产法》法的修订中加入跨境破产的规定等方式完善相关法律制度;通过授予广东在企业重整方面特别立法权、同意在广东设立破产法院或商事法院等方式支持广东先行先试;推动粤港澳三地设立企业重整司法合作联席会议,强化三地司法合作和专业资源整合等,为把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世界级企业重整中心在思想上、制度上和组织上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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