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周妙妙 深圳报道

五年前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创新型跨境机动车保险和跨境医疗保险产品,为跨境保险客户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赔等服务。

如今,这一建议已从纸面落入现实,大湾区保险市场互联互通加快提速。

大湾区跨境医疗险市场通过创新产品和服务,加速整合湾区内医疗资源,满足跨境就医诉求。跨境车险首创“三地保单一地购买”模式,实践“等效先认”政策,区域内保险机构加强合作,优化理赔等服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数据显示,目前广东已有19家公司42款湾区专属重疾险及跨境医疗险上市,累计为15.34万人次提供健康及跨境医疗保障1697.53亿元;2023年共有3.15万港澳机动车享受到了“等效先认”政策便利。

对于何时可以开展“跨境保险通”试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其在对一份提案答复中表示,“跨境保险通”涉及法律法规、金融监管、消费者保护等多方面因素,现阶段直接开展试点的时机尚不成熟。金融监管总局将积极对相关问题开展研究论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步开展探索。

42款湾区专属重疾险及跨境医疗险上市

近年来,随着一系列政策向大湾区专属产品提供个性化设计,一批批跨境医疗保险产品轮番上市,推动大湾区医疗资源加速融合,优化跨境保险服务。

2020年,原银保监会发布有关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人身保险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就跨境医疗险产品的销售区域、保障区域、费用厘定做出详细规定;同年,中国精算师协会亦在其发布的《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编制报告》中新增粤港澳大湾区多病种重疾表;并在2024年初拟再次新增大湾区专属经验生命表。据了解,生命表素有寿险业“灵魂”之称且十年一变更。

在一系列专属规则、政策支持下,医疗险市场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大湾区专属产品,据广东保险业2023年度新闻通气会透露,目前,广东已有19家公司42款湾区专属重疾险及跨境医疗险上市,累计为15.34万人次提供健康及跨境医疗保障1697.53亿元。

伴随着一批跨境医疗保险产品轮番上市,保险机构和医院展开合作热潮,推出各类创新的“保险+服务”模式,助推大湾区医疗资源加速融合,同时为跨境保险客群提供便利化的理赔服务。

近日,深圳新风和睦家医院宣布与保诚保险签署战略合作,保诚保险将为到该院求诊的合资格客户提供医疗费用直付服务,成为继罗湖医院集团和中国人寿(海外)合作试点深港跨境商业保险直赔业务后,又一官宣落地医疗费用直付业务的机构。

业内人士认为,大湾区跨境医疗保险落地直赔直付等创新服务,能大幅提升香港保险理赔效率,满足早期赴港购险热潮下内地居民持有的香港保险服务诉求;同时,为持有保单的香港居民在内地就医提供了更多便利。

保险医疗机构合作整合跨境医疗资源、优化理赔流程并非个案。据国任保险官网消息,去年年初,国任保险与香港大湾区医疗集团联合推出国内首款集家庭医生、跨境门诊、住院、线上问诊、健康管理服务于一体的创新医疗保险,旨在打造首个“跨境诊疗通”,为跨境医疗提供保障,打通跨境理赔支付。

“三地保单一地购买”、“等效先认”先后落地

除了跨境医疗险创新发展之外,跨境车险也实现了跨区域合作,首创“三地保单一地购买”模式;“澳车北上”、“港车北上”等政策先后落地,推动跨境车险制度创新,保险公司“等效先认”业务加速发展。

2018年,港珠澳大桥通车,这条总长约55公里的超大型跨海交通路线,不仅仅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一小时生活圈”加速形成,也对跨境车险服务提出新的要求。

以往,跨境车主需在粤港澳三地购买三份车险。为解决“买险难”这一痛点,保险公司开始创新跨境车险服务模式。例如,2018年,平安产险联合了香港、澳门的兄弟公司制定了“三地合作”一站式跨境车辆保险服务方案;太平财险也实现了三地保险一地投保等。

尽管“三地保单一地购买”解决了跨境车主“买险”难题,但这一模式并未实现制度上的突破。

2020年4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首次提出实施“等效先认”政策,指出对经港珠澳大桥进入广东行驶的港澳机动车辆,将跨境机动车向港澳保险公司投保责任范围扩大到内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保单,视同投保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023年,随着“澳车北上”、“港车北上”政策相继落地,车主向港澳保险公司投保“等效先认”保单,受保范围将可扩大至内地的法定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这进一步要求保险公司设计一套新的产品服务方案,包含合同、承保理赔实务规范、再保与服务合作协议等一系列内容。据中国太平官方消息,该司已连续成功承保“澳车北上”“港车北上”第一单。

据中国太平相关负责人介绍,三地保险公司通过创新合作,港澳产品的责任覆盖到内地区域,内地保司负责承担理赔服务,进一步满足跨境车主对理赔服务的诉求。

“跨境保险通”试点时机尚不成熟

尽管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保险不断推出创新产品和服务,但查勘、理赔等服务效率依然有较大提升空间。

例如,因粤港澳三地法律法规、监管标准差异较大,如何解决信息数据和客户隐私安全问题能够跨境被不同的保险机构共用使用,仍是难题。

同时,目前,“跨境保险通”的落地时间依然不确定。近年来,有不少业界人士呼吁推进大湾区保险互联互通业务。毕马威中国顾问李慧琼曾建议积极研究跨境销售保险产品的可行性;中国太平董事长王思东此前整理了一份关于推进“跨境保险通”的提案。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这一提案进行了回复,表示现阶段直接开展“跨境保险通”试点的时机尚不成熟。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表示,“跨境保险通”指的是港澳保险机构无须在内地设立商业存在,可直接向内地消费者跨境销售保险产品。这与《保险法》中对保险业务经营主体的要求以及对境内保险投保的要求存在冲突。此外,港澳的保险监管政策、产品费率、产品销售等政策与内地存在较大差异,如果在不设商业存在的前提下在内地销售保险产品,可能不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因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称,“跨境保险通”涉及法律法规、金融监管、消费者保护等多方面因素,现阶段直接开展试点的时机尚不成熟。

不过,在支持大湾区保险市场互联互通方面,金融监管总局回应,其支持和鼓励内地保险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开发新型跨境医疗险产品,为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消费者提供跨境就医和理赔结算的便利。内地保险公司可通过与港澳地区保险机构或第三方机构合作,为赴港澳地区就医客户提供就医安排、赔款直付等服务,同时内地保险公司也可为港澳地区保险公司赴内地就医客户提供就医安排和理赔款垫付业务。

其积极推动粤港澳三地保险机构合作提供跨境车险服务试点,实现“三地保单、一地购买”,车主可直接向当地保险公司提交内地交强险投保资料,由粤港澳三地保险公司相互提供投保服务,为粤港澳三地跨境通行带来通关便利。

同时,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下一步将加快推进相关工作,争取保险服务中心早日落地,为合法持有港澳人身险保单的大湾区内地居民提供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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