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2月28日电 题:专访谭惠珠:23条立法和香港国安法将成维护国安“组合拳”
中新社记者 韩星童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前副主任谭惠珠拿出一沓资料,逐个念出有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的国家,比如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有叛国及相关罪行,还有涉及外部干预的罪行;英国、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有窃取国家机密和间谍罪行。
“几乎每个国家都有一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只不过有的国家多,有的国家少。”谭惠珠近日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香港作为中国的一部分,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有着不可推卸的宪制责任,因此,尽快完成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特区责无旁贷。
在谭惠珠看来,这一立法工作已拖延20多年,令香港过去在应对国家安全风险时显得束手无策。发生于2019年的“修例风波”便是一次沉痛的教训,“黑暴”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令居民无法安居乐业。“由于香港的不设防,当出现这些问题时,只能够用现行法例如《公安条例》《刑事罪行条例》将他们绳之以法,但没有能够真正阻止分裂国家或颠覆国家政权行为的法律。”直至现在,香港仍面临相关风险。
说到这里,加快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工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已不言而喻。谭惠珠进一步厘清,香港基本法第23条与已实施3年有余的香港国安法,内容不一样。
香港基本法第23条要求特区自行立法禁止7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其中仅分裂国家及颠覆国家政权两种罪行为香港国安法所涵盖,其余5种罪行部分能在香港其他成文法律中找到,“但都早已过期了,难以应付现在的国际情况和现代社会的需要”。谭惠珠认为,香港基本法第23条应和香港国安法形成互补,作为一套“组合拳”全方位、有效地维护国家安全。
至于外界有个别声音质疑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公众咨询期较短,谭惠珠表示,香港国安法实施至今,涉及国家安全的罪行、法律概念等早已获媒体广泛报道,相信公众对此并不陌生;同时,咨询文件内容清晰,公众如果有心了解条文并给予意见,1个月时间已足够充分,反之,“就算再给20年时间,也还是搞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谭惠珠强调,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并不会损害香港的人权和自由。香港国安法已清楚列明,依法保护香港特区居民根据香港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自由。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是特区订立法律,也将按照香港国安法的内容和精神进行。
“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工作不需要也不能再等了。”谭惠珠表示,尽快完成立法,有助于香港在完善的维护国家安全法律体系下由治及兴。(完)
责任编辑:苏亦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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