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6日表示,正式通缉周庭,除非对方自首否则将被终生追捕。

周庭 资料图

2020年8月10日,反中乱港分子周庭因涉嫌违反“勾结外国势力罪”被国安处拘捕,其后她于2020年底至2021年中因其他案件入狱。出狱后,周庭仍继续接受国安处保释候查。警方亦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附表二的权力限制其离境。其间,她每次均按时向警方报到。

2023年9月,周庭藉着去加拿大读书的名义,获香港警方国安处发还旅游证件批准离港,但须遵守2023年12月底返港报到的条件。

2023年12月3日晚,周庭在社交平台宣称决定不回港报到,此举相当于宣布弃保潜逃。香港警方随即呼吁当事人悬崖勒马,不要选择走一条不归的路,一生背负“逃犯”之名。

2023年12月5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在行政会议前会见媒体时曾表示,周庭涉嫌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而被警方拘捕,弃保潜逃,警方必然会全力追捕。任何逃犯只有自首,否则终身是逃犯、终身被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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