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陈思琦 深圳报道
全区R&D经费投入首破百亿,迎来国内首部科学城专项法规,合成生物学科研成果入选“2023国内十大科技新闻”……2023年,深圳继续发力补齐基础科研短板,以光明区的成效最为显著。
今年的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将高标准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成投用脑解析与脑模拟、国家超算深圳中心二期等项目,并建立健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开放共享管理机制。
而光明科学城布局了深圳市最主要的大科学装置和重大创新载体,共24个,包括9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11个前沿交叉研究平台、2所省重点实验室和2所高水平研究型高校。但“国家队”创新载体,对比北京怀柔、上海张江等地仍有数量差距。
如何进一步提升光明科学城科技创新能级,更好匹配“世界一流科学城”的定位?深圳市两会期间,多位市人大代表分享了他们的见解。
“国家队”有待增加
“光明只有鹏城云脑Ⅲ、自由电子激光两个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载体,对标国内科学中心,在国家实验室、大院大所、央企国企这类重大创新载体数量上仍有很大差距。”
深圳市人大代表,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勇峰列出了一组数据:目前,北京怀柔已建设运行分子材料与器件研究测试平台等11个中国科学院科教基础设施、19家中国科学院院所、4所央企研发机构;上海张江在建和运行张江实验室、浦江国家实验室等4个国家实验室。
黄勇峰与5位代表联名建议,深圳应全力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地光明,在光明谋划引进一批新领域、稀缺性、标志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并支持信息、生命、材料等领域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原则上落户光明。
同时,深圳应争取更多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队”落户,并推动深圳湾实验室、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深圳)等光明重点基础研究机构积极向科技部申报全国重点实验室。
与深圳一河之隔的香港拥有5所世界百强高校,基础科研实力雄厚。黄勇峰注意到,光明区少有港澳创新资源落地,仅去年8月与香港理工大学达成合作意向,共建香港理工大学深圳产业科技创新研究院,合作主要在科研、人才培养层面,实体项目较少。
黄勇峰等人建议,深圳应深化与港澳的科技创新交流合作,推动港澳研究机构、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落地光明。
同时,应推动港澳高校、研究机构等创新主体参与光明重大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并支持光明科学城基础研究机构与港澳创新主体共建联合实验室,共同申报全国重点实验室,共同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
建立长期、全过程的效益评估体系
从事基础研究工作,向来有“坐冷板凳”的说法:前期投入资源多、成果产出周期长、直接经济效益不明显。若缺乏科学、长期的效益评价体系,科研机构和人员的积极性将大打折扣。
深圳市人大代表,深圳迈瑞科技有限公司医学影像事业部副总监、系统研究总工程师李双双与4位代表联名,重点关注光明区与大院大所的合作。
李双双提到,光明区目前已落地大院大所项目12个,在谈项目6个。但大院大所项目系统性强、专业化程度高,除了光明区自身力量,建议市一级给予更多政策与资源支持。
同时,应用基础研究具有战略性、前瞻性、颠覆性等特点,短期经济效益并不明显。李双双等人建议,可充分发挥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等智库作用,围绕资源投入、预期产出、产业价值等多个维度,搭建光明科学城特色项目评价科学指标体系和覆盖全过程的动态评价考核体系,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高水平智力支撑和科学评估系统。
深圳市人大代表,深圳市红杉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光明区公明商会会长余为森与6位代表联名,以先进光源大科学装置为例提出关切。
公开资料显示,同步辐射光源已成为当今世界应用最广泛、运行数量最多的大科学装置,成为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物理学、化学、医药学、地质学等学科领域最先进和关键的综合性实验平台之一。
据悉,光明区现布局有两台标志性、稀缺性的先进光源大科学装置,即中能同步辐射光源(深圳产业光源)、中能高重复频率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深圳自由电子激光)。前者2020年8月获深圳市发改委批复立项,后者2022年1月通过广东省评估论证,目前待国家发改委窗口指导进展。
余为森介绍道,先进光源类装置的生命周期包括规划和论证、建设和安装、运行和维护、优化和升级、调整或退役5个阶段,根据过往经验,其建成后可稳定运营服务30年以上。
“基于大科学装置面向前沿产业、基础科研的特点,建议淡化建设期对项目本身的效益要求,建立长期、宏观的先进光源装置社会经济效益评估办法。”余为森说。
余为森等人还关注到,先进光源装置不同于成品的科学实验仪器和医学仪器,更不同于普通工民建工程的成熟商用机电设备,不是简单的设备采购和拼装调试。为避免“建但不精、建而不用”的局面,需由科学家团队主导装置建设全过程。
借鉴上海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由上海科技大学建设、北京高能同步辐射光源由中科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建设等前期经验,多位代表建议,应建立先进光源装置建设由承建单位主导实施的机制,装置建设过程由承建单位全权负责,待装置建成并验收后再将资产移交给管理公司持有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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