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许爽 广州报道
1月31日,中共广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广东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正式揭牌。
同一时间,原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手机端口更新上线。官网页面上方依次出现了中共广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广东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的字样。
截至发稿前,在人事方面,“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更名为“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后,原领导班子成员保持不变。
原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海平任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分管日常工作)、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
倪全宏、李腾飞、童士清等三位原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均任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副局长。
据悉,原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广东省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加挂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包括: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支持地方金融产业发展的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工作;推动全省金融改革创新;推动发展普惠金融,统筹指导全省农村信用合作机构改革发展;开展金融对外合作交流,深化区域金融合作等工作。
目前,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主要职责、各处室职能介绍等页面仍待上线。
去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负责金融稳定和发展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设立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中央金融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列入党中央机构序列;组建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金融系统党的工作,指导金融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作为党中央派出机关,同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地方层面,《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统筹优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
截至目前,已有江苏、天津、山西、上海、内蒙古、四川、福建、青海、吉林、河北、黑龙江、广西、海南、重庆等至少十五个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更名为地方金融管理局。
据证券时报此前报道,在省级以下的机构改革中,除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外,普通地级市、各区县已设立的地方金融监管局(或地方金融办)或将不再保留。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从知情人士获悉,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四个地市将保留已设立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当天上午,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前往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办公地点,其“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州市金融工作局”牌子仍维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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