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今日(1月30日)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展开公众咨询,咨询文件已在保安局网页公布,印制好的文本亦会在指定地点派发给市民取阅。邀请巿民表达意见,咨询期至2月28日为止。
咨询文件已在保安局网页公布,巿民可于2月28日或之前将意见电邮至BL_23@sb.gov.hk、传真至2868 5074,或邮寄至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10楼保安局。
保安局发言人表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除了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责任外,亦确实有实际需要。除了需要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外,香港特区亦有责任全面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及香港国安法所规定的宪制责任及义务,完善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发言人强调,维护国家安全与保障人权与自由,根本上是一致的。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正是为了更好地保障香港特区居民和在香港特区的其他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确保香港特区内的财产和投资受法律保障。在拟备咨询文件中的建议时,特区政府已全面审慎考虑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的相关条文。
发言人重申,危害国安的风险每日仍在,我们必须把握时机尽快立法,应对持续的国安风险和威胁。尽早完成立法后,香港特区就可以集中精力全面拼经济、惠民生、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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