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員履職記】

  光明日報記者 蘇雁

  宋青具有豐富的復合型學術背景,長期致力於生態建設實踐和研究工作。她是蘇州科技大學人文社科處處長,也是首屆國傢特邀自然資源監察專員,江蘇省購買碳匯第一人。從“學以致用”到“用以治學”,讓宋青的履職腳下有“泥土”,心中有“藍天”,她遞交的《關於建立和完善環境公益訴訟中環境修復執行機制的建議》,榮獲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優秀提案。

  環境公益訴訟作為保護社會公共環境權利的有力司法武器,在新環保法施行以來,發揮著日益重要而積極的作用,隨之而來的環境修復執行問題日益凸顯。宋青建議通過加快推進環境修復執行相關立法、加強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評估、協力推進環境修復執行、創新環境修復執行模式、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管理、完善公眾參與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建立和完善環境公益訴訟中環境修復執行機制。所提建言得到“兩高”及相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推動九部委聯合印發關於在環境公益訴訟中加強協作的意見。

  在隨後的履職中,宋青每年都會通過深入調研,圍繞環境資源立法、司法議題,聚焦具有現實意義的熱點、難點、痛點、堵點問題,提出建言。“認真調研、直面問題、持續關註,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雙向發力,是委員履職的‘必修課’。當相關建言被職能部門采納,轉化為政策優化的現實成果時,感到由衷的欣喜。”宋青表示。

  繼續擔任全國政協委員,宋青感到既是一種榮譽,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責任。“凡提案,必調研”,已經成為宋青履職的常態。早在春節前,宋青就已經開啟兩會前的密集調研,走基層、訪企業、聽民意,高質量的提案必然出自深入的調研、系統的思考和專業的研判。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關註具有現實意義的社會問題,通過多級政協聯動,調研問題在基層、提煉聚焦在省市、議政建言在全國,宋青認為,這是委員服務高質量發展行之有效的履職路徑。

  春寒料峭,宋青來到蘇州市吳中區東山鎮太湖村,進行實地走訪調研,同當地漁民、鎮村領導及太湖魚管辦等職能部門面對面交流。近年來,江蘇高起點謀劃、高站位推進、高標準落實,積極貫徹落實長江十年禁漁各項工作。太湖全面禁漁已進入第三個年頭,需要進行階段性科學評估,因地制宜推進“一水一策”,為實現太湖水環境質量的可持續改善開出科學“良方”。在多次深入調研座談的基礎上,今年,宋青準備遞交一份相關提案。

  “碳”尋未來,逐“綠”前行。面對新的征程,宋青表示,自己將一如既往,持續關註綠色低碳發展,《打好長江禁捕“組合拳”,持續優化太湖水域生態保護》《進一步探索實施“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建立“碳交易產品標簽”制度完善碳市場體系化建設》等一系列準備上會的提案,都洋溢著滿滿的綠色“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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