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動機

  近日,女演員周嬌發佈視頻稱,其孕期及生產後,丈夫多次收到涉黃短信,懷疑個人信息被泄露。

  一石激起千層浪。不少網友跟評稱,自己在妻子孕期註冊母嬰App後,也曾多次收到此類短信或被月子中心、月嫂公司、攝影公司的短信騷擾。還有網友反映稱,在購房、購車之後,個人信息被裝修公司、傢具賣場、保險公司等獲取,然後頻繁遭遇垃圾短信。

  實際上,針對垃圾短信現象,工信部早在2015年就發佈瞭《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明確要求短信息服務提供者、短信息內容提供者未經用戶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信息,違者可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禁令之下,為何垃圾短信仍然頻現,其治理難點在哪兒?記者對此進行瞭調查采訪。

  □ 本報記者 文麗娟

  “我手機裡的短信大多是垃圾短信。”北京市民張女士拿起手機給《法治日報》記者看,“你瞧瞧,這一周收到近300條短信,260多條是垃圾短信。”

  被垃圾短信轟炸,起源於一周前她用手機號碼註冊瞭一款看房App。之後,她每天都會收到數十條短信,內容五花八門,有新樓盤上市的,有二手房降價的,有房屋出租的,有傢具賣場的……

  張女士不堪其擾,想把所有陌生號碼的短信設置成“拒收”,又擔心遺漏重要信息。

  受到如此困擾的何止張女士一人。有人去醫院做孕檢,很快就收到推銷奶粉、月嫂服務等諸多與嬰幼兒有關的短信;有人去證券公司開戶,很快就收到炒股、融資的短信;有人去4S店買車,很快就收到各種各樣的修車、保險短信。無處不在的垃圾短信,讓人直言防不勝防。

  多位業內人士近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用戶沒有訂閱或者不想接收的短信即為“垃圾短信”。這些短信往往是由一些商傢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用戶的手機號碼後發送的,甚至有商傢為瞭獲取更多利益,采用各種手段制造誘餌,引誘用戶點擊鏈接或者發送回復短信,從而達到欺騙或者詐騙的目的。垃圾短信問題亟待加強治理。

  垃圾短信無孔不入

  相關產業鏈已形成

  與張女士一樣,來自湖南長沙的周女士也收到過不少垃圾短信,諸如“劃算節預售開搶,積分搶兌專屬券”“30萬方低密度別墅大盤,恭迎雅鑒”“今日訂好房,享超值優惠”等。她向記者展示瞭今年以來收到的垃圾短信,從電商廣告到中介推銷,包羅萬象。

  “也不知道他們是從哪兒得到我手機號碼的。”周女士無奈地說。

  有些垃圾短信還隱藏著詐騙和涉黃風險。

  重慶市民王先生近日收到一條來自所謂“農業銀行”的短信,稱其農行信用卡已達到提升額度標準,可致電咨詢辦理。王先生撥通電話,對方一番說辭後便向其索要銀行卡號和驗證碼。他這才反應過來,這可能是一個騙局。

  在北京市民孫先生的手機裡,有大量培訓機構發來的垃圾短信——兩年前,孫先生帶孩子在外面玩時,廣場上有推廣跆拳道的培訓機構人員免費送小玩具,條件是留下手機號碼。孫先生免費領取瞭一個小玩具,從此各種幼教類的短信接連不斷。

  更讓孫先生氣憤的是,他還收到瞭不少涉黃短信,有的宣傳語不堪入目,有的號稱可以上門服務,有的帶一個鏈接讓點擊看私照。

  360手機衛士發佈的《2022年上半年度中國手機安全狀況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顯示,2022年上半年度,垃圾短信的類型分佈中,廣告推銷短信最多,占比為94.9%。這一比例,在2020年第一季度為92.2%。

  根據《報告》,2022年上半年度,詐騙短信占比5%,包括賭博詐騙、疑似偽裝詐騙、兼職詐騙、股票詐騙等;其他違法短信占比0.1%,包括違法金融信貸、疑似偽基站發送、色情短信等。

  “該時間段,短信平臺‘106’開頭號段是傳播垃圾短信的主要號源,占比高達96.8%。利用短信平臺、虛擬運營商傳播各類型短信依然是主要途徑,從獲取用戶聯系方式到群發短信已形成完整產業鏈條。”《報告》稱。

  信息泄露現象嚴重

  打上標簽定向投放

  據業內人士介紹,“106短信”指的是三大通信運營商提供的網關短信平臺,設立初衷是給銀行、證券等部門與用戶聯系使用的,便於用戶辨識、避開短信陷阱,但後來漸漸被一些代理商用來群發垃圾短信,反而成為騷擾用戶的工具。

  “賣傢發送廣告短信使用的手機號碼等個人信息,有些是自己收集積累的,有些是其他機構倒賣的。如今商傢在接觸消費者時,都會特意留下消費者的手機號碼。並且現在個人手機信息泄露源較多,在售賣個人手機信息的黑市裡,有針對特定市場和行業推出的數據包。”奇安信行業安全研究中心主任裴智勇說。

  中國司法大數據研究院社會治理發展研究部部長李俊慧告訴記者,垃圾短信的發送主體分為兩類,一類是以營銷推廣為目的商傢或個人,將購買或者自己收集的用戶手機號碼進行分組並打上標簽,然後根據不同的標簽,定向投放垃圾短信;另一類是以實施違法犯罪為目標的不法分子,包括類似招嫖、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等,發送渠道既有類似“偽基站”模式,也有類似“網絡群發工具”等。

  垃圾短信帶來的風險不容小覷。《報告》提出,垃圾短信發送成本低、傳播范圍廣的特點被黑灰產業利用,成為傳播違法詐騙類短信的重要渠道,並在短信內容中利用關鍵詞、變體字等實現“攻防”。並且越來越多的短信文本內容“短小精悍”,無法僅從內容上辨別其實質。

  上海市消保委前不久發佈的《2022年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需要關註的問題》指出,很多消費者反映“106短信”魚龍混雜,很容易掉入陷阱:點擊短信進入鏈接,可能被不法商傢套取個人信息、落入高利貸陷阱,甚至鏈接到釣魚網站,盜取賬戶資金等;如果消費者回復“T”退訂,可能被標記為活躍用戶而受到變本加厲的持續短信轟炸;更有甚者,不法商傢把電話號碼再低價賣給其他同業公司,之後消費者就會收到各類騷擾信息和電話。

  需求旺盛成本低廉

  垃圾短信屢禁不止

  為治理垃圾短信,工信部於2015年發佈實施《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2020年8月,工信部就《通信短信息和語音呼叫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再次強調用戶未明確同意的,視為拒絕。用戶同意後又明確表示拒絕接收的,應當停止。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建立預警監測、大數據研判等機制,通過合同約定和技術手段等措施,防范未經用戶同意或者請求發送的商業性短信息或撥打的商業性電話。

  此後,工信部又陸續召開相關會議,要求電商平臺全面自查自糾零售、金融等相關產品的短信營銷行為,不得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請求擅自發送營銷短信。

  在此背景下,垃圾短信為何屢禁不止?受訪的業內人士分析,市場需求旺盛、信息泄露頻繁、發送垃圾短信成本低廉、執法力度不夠等是主要原因。

  在裴智勇看來,不同於網上導流和App廣告的廣撒網式獲客模式,短信可以說是精準度、觸達率和性價比最高的獲客渠道。因此,一些電商賣傢為瞭推廣,成為發送垃圾短信最多的群體之一。

  在某電商平臺上,記者以“通知短信”為關鍵詞進行搜索,跳轉出來多個店鋪,宣傳語多為“各種短信,會員通知,物業通知,物流通知,商超促銷,店鋪活動”等。

  記者以“美容院經營者給客戶發信息”為由聯系瞭幾傢店鋪。一位賣傢發來價目表:“100元1800條短信,500元10000條,1000元21000條,5000元120000條。”這也意味著,如果購買量大,平均一條短信僅4分錢左右。賣傢告訴記者,發送短信與本人手機無關,用的是“106”開頭的企業網關號碼,在群發平臺裡將手機號碼一鍵導入,編輯好短信內容,就可以群發短信,還可以過濾錯號、重號。

  甚至有商傢為節省廣告成本,非法購買無線電設備,建立“偽基站”發送推銷短信。據李俊慧介紹,通過“偽基站”,賣傢可以強制連接周邊一定范圍內用戶的手機信號,獲取用戶信息,並可冒用任意號碼隨意發送短信,短短幾分鐘便可群發上萬條,一些不法分子還利用“偽基站”發送虛假廣告和詐騙信息。

  構建分類保護體系

  運用技術做好攔截

  業內人士指出,垃圾短信問題依然嚴峻,需要強而有效的監管。

  “治理垃圾短信,是一個系統工程。不僅要從制度上規范,還需要產業鏈上的各個環節群防群治,需要有關部門齊抓共管,加大執法力度。”李俊慧說,在這條產業鏈上,不容忽視的是信息泄露問題。

  “信息泄露時有發生,歸根到底還是因為收集個人信息的主體,沒有采取有剛性約束的管理措施或手段,沒有有效的監測預警機制,使得類似‘內部人’或‘相關人員’外泄的可能性變大。”李俊慧認為,企業亟須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推動數據防竊密、防篡改、防泄露等安全技術的研發和部署,對數據庫、服務器、服務器網絡、客戶端網絡、客戶端等關鍵節點做好防護工作,有效降低“內鬼”和不法分子竊密風險。

  他建議,加強對涉信息泄露、販賣案件的大數據分析,找準致使信息泄露、販賣的關鍵行業、關鍵主體、關鍵崗位和關鍵人員,有針對性地建立內部的相關個人信息接觸、處理、存儲等相關管理要求。

  北京聲馳律師事務所律師何淑光提醒,要警惕App越界索權現象,“App運營商抓取到的信息越多,越有精準營銷的優勢,而信息收集過度,又會增加泄露或販賣的風險”。

  在何淑光看來,可引導App運營商構建分級分類保護體系,區分可使用、可交易的商業數據信息和不可使用、不可交易的數據信息,劃分個人一般信息和個人隱私或敏感信息的邊界。根據相關數據信息的屬性、所屬領域和類別、對數據信息權利人可能造成的影響等多方面進行分類,再根據具體的類別給予相應級別的保護。

  “消費者也要註意提升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尤其是在網絡註冊賬號、留下聯系方式等信息時,註意個人信息用途,養成非必要不提供的良好習慣。此外,還要註意隱私條款或者協議內容,看清楚勾選協議內有關個人信息使用權限等內容。”何淑光說。

  除瞭把好信息安全關外,信息發送渠道關口也要守住。

  受訪專傢一致認為,整治垃圾短信,運營商應該承擔起基本責任,可以從技術、管理等各個層面去探索,比如采用雲計算、大數據等技術手段,提升垃圾短信識別和攔截能力、做好垃圾短信溯源核查工作。收到用戶投訴後,要及時按照電信管理機構的規定,采取措施。對因垃圾短信問題受到行政處罰的企業,要及時將其納入電信業務經營不良名單,並向社會公佈。

  上海市消保委的建議是:運營商在發送“106短信”時主動標註發送者實名,消費者在收到短信時大致就能判斷真假,避開消費陷阱;主管部門制定出臺部門規章,要求在“106短信”內容中強制標註發送者實名,以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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