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佈通報稱,該協會通過深入調查發現,大連銀行等多傢機構存在債券代持交易等違規行為。
經交易商協會2023年第8次、第9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決定,已對有關機構及個人予以相應自律處分。
5傢機構被點名
通報顯示,近期,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簡稱“交易商協會”)通過深入調查發現,大連銀行等多傢機構存在債券代持交易等違規行為。
其中,大連銀行通過做市業務方式,每日滾動開展買賣方向相反、清算速度不同的現券交易,代持利率債活躍券,且規模較大;鄭州銀行、江西銀行和青島銀行,內控執行不嚴或流於形式,未有效評估交易合理性,作為中間方以現券買賣或做市等方式參與債券代持交易鏈條,交易筆數和金額較大;粵財信托未嚴格履行產品管理人職責,相關信托計劃為代持債券損益兌現提供便利;某基金相關從業人員私下參與安排代持交易。
具體來看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自律處分信息:
廣東粵財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粵財信托”)作為產品管理人,管理的信托產品成為相關方兌現債券損益的通道。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大連銀行等多傢機構參與瞭為他人暫時持有債券的相關交易。粵財信托管理的信托產品根據相關方要求,多次以高於市價買入涉及代持的債券並以貼近市價賣出,為相關方兌現債券損益,相關交易未反映正當業務目的或合理經濟目的。
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定,經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粵財信托予以警告,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江西銀行作為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機構,在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期間,為相關機構違規代他人持有債券提供瞭便利條件。江西銀行開展涉事交易未反映真實或正當交易目的,內部未能有效識別交易風險或防范交易發生。
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定,經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江西銀行予以通報批評,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青島銀行作為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機構,在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期間,為相關機構違規代他人持有債券提供瞭便利條件。青島銀行開展涉事交易未反映真實或正當交易目的,內部未能有效識別交易風險或防范交易發生,且部分交易通過做市交易方式完成,未嚴格遵守做市業務規范。
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定,鑒於青島銀行存在一定減輕情節,經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青島銀行予以誡勉談話,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鄭州銀行作為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機構,在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期間,為相關機構違規代他人持有債券提供瞭便利條件。鄭州銀行開展涉事交易未反映真實或正當交易目的,內部未能有效識別交易風險或防范交易發生。
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定,經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鄭州銀行予以通報批評,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大連銀行作為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機構,在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期間,違規開展為他人暫時持有債券的相關交易,規避相關監管規定,虛增做市交易量,相關交易未反映真實或正當交易目的,未嚴格遵守做市業務規范,內部未能有效防范交易發生。
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定,經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大連銀行予以嚴重警告,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此外,通報還點名瞭違規人員的處罰通報。刁劍飛作為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相關人員,在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期間,安排相關機構參與違規為他人暫時持有債券的相關交易。作為時任某基金公司投資經理,刁劍飛超越業務權限范圍,通過個人通訊工具,私下安排相關機構參與違規為他人暫時持有債券的相關交易,相關交易未反映正當業務目的或合理經濟目的,並導致多筆交易結算失敗。
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定,經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刁劍飛予以警告。
“真做市、做真市”
交易商協會指出,做市商作為銀行間市場基石機構,承擔著提高市場流動性、促進價格發現的重要作用,應切實提升做市交易能力,加強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確保合規穩健展業,“真做市、做真市”。
同時,資管產品是銀行間市場債券投資交易的重要參與者,產品管理人應按照相關監管規定和自律規則要求,切實履行管理人職責,加強從業人員行為監督,規范開展各類業務,有效防范違規交易發生。
下一步,交易商協會將繼續加強銀行間市場交易自律管理,制定完善相關自律規則,加大違規交易查處力度,不斷凈化市場環境,維護市場正常運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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