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唯一的愛情小說《傷逝》的結尾有句話,是活著的涓生向死去的子君懺悔:“她的命運,已經決定她在我所給與的真實——無愛的人間死滅瞭。”
這句話,也就是聯系上下文——尤其放在魯迅老道的謀篇佈局和深厚的文字功底中才不嫌別扭。
無愛的人間,這詞兒一般人兜不住,單拎出來,像是瓊瑤劇的臺詞或禦宅二次元的用語——這大概是陳丹青最反感的那種虛文矯飾的“大話”。
好,在電影《涉過憤怒的海》的最後:小娜在日語老師的面前沉吟良久,終於斬釘截鐵地默念出“愛,沒有”這幾個字的時候,影片這一“豹尾”兜住沒有?(之後便是黑場+導演字幕)
從這一幕給予大部分觀眾心頭一擊的實際效果來看,還是兜住瞭:不斷升級的暴力場景、高飽和的激烈情緒早已讓觀眾從心神不寧到心力交瘁。這時“小女孩眼中的父親”的驚人反轉,便像是給愈漲愈高的情緒大壩鑿開一道泄洪渠——關鍵是“開閘”的時機和方式跟你預想的不同,“無愛”這一本來略嫌做作的“出口”就有瞭觸目驚心、刺穿血肉的力量。
觀眾的心裡“見血”瞭,曹保平成功瞭。
隻不過,涓生清醒地認識到,“無愛的人間”語出他口,是所謂“我所給與的真實”,“無愛”的包括他自己。小娜終於認識到人間“無愛”的時候,也包括她自己嗎?
應該是不包括的,這由她的年齡和心智決定。她不會看到自己也不懂愛,更不會意識到:她也構成瞭“無愛的人間”。
如今,沒有觀眾會再將《涉過憤怒的海》視為一部復仇爽片來看瞭。可是,我也不想從“原生傢庭”或“父權批判”的角度討論它,沒什麼意思。
這兩個命題,對我而言都不是太重要。且看這幾年來:無論是斬獲奧斯卡的《瞬息全宇宙》,還是合傢歡動畫片《青春變形記》,臺灣電影《陽光普照》《瀑佈》《孤味》《美國女孩》......或者是枝裕和的電影,圍繞的都是原生傢庭。
這讓我感到疲憊。
《瞬息全宇宙》與《青春變形記》中的原生傢庭
至於“父權批判”,我不認為那是電影的重點。當然,它可以是解讀的方向。
說回原生傢庭:
其實當我們在講起這個詞的時候,心裡就不免會掠過一絲恨意,甚而被牽起隱蔽的心事。在這種情緒的支配下,我們評論電影《涉過憤怒的海》,便自然而然站到瞭“被原生傢庭影響”或“被父母傷害”過的立場,我們是在仍懷著恨意的基礎上去談它的——也就是不知不覺將自己代入小娜的角色。
就像網上有大量“老金並不愛女兒”、“這兩對父母都在表演愛”之類的分析——言外之意是他們實際都不愛子女。
我無意加入或反駁這類觀點,更不想把別人已經發過的意見換個方式再講一遍。太多瞭已經。
說來說去,大概也就是陳丹青下面這段采訪中透露的意思:
陳丹青:我真討厭現在所有當爹媽的...中國總是一代一代自己失敗瞭,就去逼孩子,孩子長大又失敗,再去逼孩子,這是愚蠢。
記者:我想你得告訴他們一個讓他們信服的理由。
陳丹青:我不想讓他們信服,就是到時候你會有報應,非常簡單。
想到影片中閆妮罵黃渤的臺詞沒有?“願老天報應你”。當然能意識到這點的人也逃不掉,對著女兒的火化爐下跪,這是老天對她的“報應”。
所以,雖然曹保平在銀幕上打出“唯有父母之愛,才是人的安全島”的“中心思想”,可在我看來,這句話更像是為瞭給電影所呈現的暴力指數和爆棚的“負能量”降噪,很突兀地後撤一步,將影片撤回“安全島”的權宜之計。因為它和先前表達的內容明明不符:
爸媽不都“無愛”麼、小年輕又“不懂愛”。影片最後所呼喚的“愛”從何來?
整部電影滿溢的情緒和網上沸反盈天的輿論,就像是一個越吹越脹的氣球,看著似乎很熱鬧,可被小娜那枚“無愛”的針輕輕一紮,便破瞭。
裡面是個空。什麼都沒有。
這時候你又跟我說:咱還是回到氣球上來,父母的第一口吹氣很重要......感覺就頗奇怪。
就像以“暴起”出場、一直暴怒並且擅用暴力的老金,最後卻像泄氣的皮球一樣留在被一望無際的藍海包圍的島礁,與世隔絕、一無所有的他留下的那個空洞的眼神。
如果你仔細看,這張一貫猙獰的臉上,此刻竟有一絲奇異的微笑。他的憤怒被大海稀釋,可他自己對這片再熟悉不過的怒海略感“奇怪”。
這一幕,給我帶來很大的疲憊感和無力感,使我不想再去針對“原生傢庭”發表長篇大論。
原生傢庭之殤固然是影片的焦點,但在聚焦的過程中我發現:焦點之外人性固有的、本能的黑暗面和破壞力量,這些影影綽綽的背景才構成瞭影片那幅悲慘的人生圖景。拋去孰是孰非的無休爭論,單憑人的利己本性就能招致悲劇。
所有人都被困孤島、所有人都很可憐、所有人都自作自受。
——這才是電影希望我們透過原生傢庭之殤意識到的更為深刻的東西。
走出影院,我考慮起這樣一件事:大部分人之所以對小娜的遭遇感同身受,甚而抹上幾滴同情之淚(我觀影的場次有很多觀眾都哭瞭),固然是為這個角色如此懂事、善良卻因自身的性格障礙落得如此下場而傷心,也跟曹保平選擇的依據日志來回溯生平的敘事策略有關。
——即“反轉”為“感動”起到瞭很大的加成作用。
接下來想談深一點:
當一件“事情”客觀發生後(比如自殺),對這件事的認知和感受是由主觀的人來完成的——我把這個過程稱作“事實”的誕生,所以不同人眼裡的“事實”不盡相同。
老金拿著“證明”小娜是他殺這一“事實”的證據——那條性愛視頻,強迫景嵐看,景嵐說“事情不是這樣的”,老金道“閉嘴吧你”。視頻記錄的是一件“事情”,而兩個人看到的卻是兩個“事實”:1.這是性侵;2.這是自願。
如果有無數多的人,那同一件“事情”便有無數的“認知和感受”,即無數個“事實”。或者,我們換種更易接受的表達方式:對“事實”的無數詮釋。
所以真正的重點是:我該怎麼詮釋。“詮釋”本身,就暗含著態度、立場、價值和判斷。
在李苗苗眼裡,“事實”是“為什麼不是小娜利用他”,站在他的角度,這是有一定道理的。除非你一口咬定這個“天生惡童”壓根就不算人類,不配介入和描述“事實”,但是曹保平導演是這意思麼?那他讓這麼一個“不算人”的東西最終獲救,豈不太“毀三觀”?
惡童也有憂鬱敏感的人性一面
千萬別將以上的話理解為替惡人“翻案”,我是說:一件“事情”怎樣被講述,就會帶給人怎樣的“事實”(與此同時必然省略其它“事實”),人就會怎樣被感動。
比如電影這件事情:
能不能將影片的“反轉”再反轉過來,換個方法把這件事情重新講一遍呢?
當然可以。
如果電影前半段的敘事主體並不是“千裡追兇”,而是“日本求學”,如果伏筆並不是女兒的感情經歷,而是女兒眼中的父親,最後的“反轉”是老金將她一手拉扯大、為瞭湊學費在海上起早摸黑、辛苦作業,那這個故事的效果又會如何呢?
觀眾的“感動對象”就會發生偏移:從小娜變到老金。
本來,就有一些觀眾因為小娜的歇斯底裡和“生活混亂”而感到不滿,如果采用時間順序來詳盡展現她在兩段感情中的所作所為,其“無理取鬧”的人格障礙一面會更加被放大,這會直接影響到你對這個人結局的同情。
如此一來,在“新故事”的前半部分,老金隻作為日記上記錄的那個“混賬”父親出現:對女兒暴躁粗魯、不會關心、一貫漠視、“害”她鉆進壁櫥11天見不著太陽......
結果亮出的“反轉”是:原來是李苗苗氣得小娜自殘,他的見死不救才直接導致後者身亡,“混賬”父親不惜千裡追兇......
而影片最後給出的回憶畫面是:父親為賺更多錢養女兒,在海中一困11天,當他拖著疲憊的身軀回傢,看到女兒無恙後露出欣慰的笑容......
就問你:以上所言,是不是同一件事情?但這麼一講,事實就“變”瞭。
真要這麼拍,小娜的形象至少不比現在的老金“完美”多少。
父親是沒看到女兒在壁櫥中畫太陽。那女兒是不是同樣也沒有為父親著想過:11天,他在茫茫大海上經歷瞭什麼?父親會不會遇險?
父親沒真正關心過女兒,女兒真正關心過父親麼。
你可能會說:小孩子當然就是以自我為中心的呀!但父親作為大人,不應該!那好,女兒長大成人後,反省過她對父親的看法和經歷的一切嗎?
或者你還會說:錯!是父親“不愛”女兒在先,教出瞭有人格障礙的女兒,女兒才“不愛”父親,你犯瞭倒果為因的錯誤。
我不喜歡進行這種不停溯源的思考。我不關心因果,我隻看結果。強調“因果”,那就意味著還是要給血緣親情“算算賬”,而我隻看“一樣”的最終結果。
——女兒一樣不愛父親,在她眼裡,父親“死”得更早。
別誤會我的意思:不是我更同情、更理解父親一角,更不是我想為“父權”張目。我是覺得目前“老金不愛女兒”、“兩對父母都沒愛”這種分析方式不對路。
——這絕不是曹保平想要的“單方面總結論斷”。原生傢庭總是雙方構成的,不存在絕對“無辜”的一方。
“無愛”的話太輕佻、也不公平,我們可不是魯迅,兜不住。
總不能警察、景嵐說老金“不愛女兒”,他就真不愛吧。那是角色,我們的認知,總該比影片中瘋癲的人物更高。
老金還是愛女兒的,不然他就不會在墓地懺悔。女兒也是愛父親的,不然她也不會對父親造成的傷痕念念不忘——沒有愛,哪來的恨?
曹保平也說:“我覺得老金還是愛女兒的,但隻是基於倫理和血緣上的愛,不是一種發自真情實感的愛,這才是原生傢庭施加於孩子的傷害。”
我完全同意。
不過,跳出原生傢庭的框框,我想從更廣泛的人性角度去談影片中的“愛”或“無愛”。
——那就是,在任何一段關系中,“我”都不能太大。
就像總被拿來說事的這段臺詞:全獾子島的人都知道,她是我老金的女兒!我老金的女兒給人糟蹋瞭,這是個笑話你知道不?我這輩子不就活個女兒麼,這個小雜種,我一輩子毀他手裡去瞭。我不弄他!
怎麼看這段話?現在要麼說這是“不愛女兒”的證據,要麼說這體現“父權思維”。沒那麼復雜,這是男性更易陷入的那種自吹自擂和自我標榜——其核心在“自”。所以你數數,這段話中有多少個“我”?
整部電影當中,就數老金最愛說“我”:哪怕當他面對女兒的屍體,“我沒辦法把她跟我女兒聯系在一起”。女兒之死都沒有妨礙他給初來乍到的“我”留下張自拍。
別看隻是個暴躁易怒的大老粗,他的“我”實在太大。
就因為他的“我”太大,所以他並沒有意識到帶女兒跑步、教女兒學遊泳、把毛巾蓋在女兒臉上是有問題的。“我是為你好”。“我拼瞭命地賺錢養你,沒幾個父親能做到吧!”
船被海警攔下,他的“我”都不會考慮“我違法瞭”,而是“你敢動我的船、弄你!”
——這場開幕戲,恰恰是他不會考慮“私刑違法”,“你敢動我女兒,弄你!”的正劇預演。
其他人的“我”也不小。
李苗苗這個始終處於“巨嬰”階段的人就不說瞭:讓你們不帶我去日本(所以他無意中打掉奶奶的氧氣罩)、讓你們給我離婚(所以他炸青蛙)、憑啥不讓我繼承傢業(所以他造成妹妹癱瘓)......全是“我”。
絕對的自我中心體現在對景嵐的那聲哭訴:“媽咪,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對我。”
其實小娜也是一樣:“喜歡太陽,喜歡榻榻米,喜歡感冒的聲音、地鐵關門的一刻、男女相愛的味道......”——說的都是“我”的感受。
正因為從小到大“我”的需求被反復漠視、“我”的情感被不斷壓抑,小娜才會深陷自卑並極度缺乏安全感。這就導致成年後的她對“愛”過度索求,她不理解但深深羨慕著自己從未感受過的“愛”,她不知該如何正確地擁有它。
她的“我”與“他人”之間的界限一直模糊不清,“拿起就不能放下”——當那個小小的“我”反彈並膨脹到這種程度,便勢必隻能崩潰和毀滅(不論其成因多麼令人同情)。
這兩個同屬人格障礙的孩子,他們的“我”比父輩還大。
再說說顧紅、李烈和景嵐。
顧紅是在逃避承認“不負責任的我”(所以,當老金說出“你沒資格跟我說話,小娜當年跟的是我不是你”時,她立即就哭瞭),她的“我”需要找到一個“替罪”的出口,減輕自己的負擔。所以她說:“金隕石,你真不是個人!”——這句話還有一個意思:“我是好母親”。
李烈同樣也在為“不負責任的我”尋找借口:就算我沒管教好你,有失一個父親的責任,可你害死奶奶、害慘妹妹,我早都不欠你瞭!你個該死的逆子!
——這就是當老金揭穿其過往時他暴怒而起的原因:我沒有錯!全是他的錯!你跟我說什麼?
相較而言,景嵐是所有人中“我”最小的,她的“我”,真的全靠兒子支撐:不管你做過什麼、你變成什麼人,你都是我的兒子。能讓內心強大兼老謀深算的景嵐崩潰,隻有當她聽聞兒子的死訊時(其實李苗苗並沒有死,她誤解老金的手勢為拋屍入海)。
不過,上述這堆“我”的分析也隻為更好地理解角色,不是本文想講的重點。
重點是:不管“我”大“我”小,總歸還是以“我”為出發點的,最簡單的:父母總歸是為自己,而不是為瞭孩子離婚。
這就是之前講的,單憑“人的利己本性便能招致”的悲劇:
離婚其實無可厚非,但這會影響到子女;而子女的憤怒,則會反噬他們自身——大傢大概都忽略瞭,首先“涉過憤怒的海”的,不是老金,而是小娜和李苗苗(東渡日本),可他們非但沒有到達“彼岸”,還被憤怒所摧毀。
電影《涉過憤怒的海》中的悲劇,由所有人的“我”共同澆築而成。越在乎“我”,就越悲劇。
這是人性的悲劇,也是這個世界的悲劇。“天降魚雨”是什麼意思呢?想想《木蘭花》中的青蛙雨吧,每個人都要贖罪。
我嚴重懷疑這一幕參考的就是《木蘭花》
不要再糾結於“誰愛誰不愛”,對於什麼是“愛”,阿爾·帕西諾在《魔鬼代言人》中有段臺詞:
不要再騙自己瞭,我早叫你好好照顧你的老婆。我是怎麼說的?——“大傢都會諒解的”,我是這麼說的吧!結果你怎麼回答?——“知道我怕什麼嗎?約翰,我放棄這案子,而她病好瞭,我會為此而恨她......凱文,這就是人性。自私自利,是人性的麻醉劑。你並非不愛瑪麗,凱文。隻是你另有所愛更甚於她。那就是你自己。
1997《魔鬼代言人》
這話不止適合《涉過憤怒的海》所有人,也適合,所有人。
所以那些如火如荼的討論,什麼“父母無愛”(看起來還像N年前“父母皆禍害”的那套論調)、“男人沒有愛”(因為都活在“父權思維”裡)的講法,大概是過於在乎“我”的感受兼把“我”想得太好瞭,影片中每個人都是這樣的。
看到這,怕是會有人憤怒:呸,作者又是什麼好人嗎!
——不是。
這個回答,有助於“涉過憤怒的海”。
回到本文這個充滿正能量的標題:有個辦法,能幫人“涉過憤怒的海”。
什麼辦法?——那就是承認自己也“不好”。
畢竟“無愛”這個詞,一說出來就容易讓人動氣:每個人都喊孤獨,可這又是個“無愛的人間”,怎不讓人憤怒?懷著這樣的憤怒,還怎麼“過海”。
這個時候,如果能像老金看到日志般驚醒:原來自己也無愛。大概就“大徹大悟”瞭,就能試著“涉過憤怒的海”瞭。
......然後抵達虛無之海。
或換個詞兒,別說這種虛文矯飾的大詞。
——無聊之海。
但“無聊”也算辦法麼?沒關系,還有辦法。
叔本華有個著名的“鐘擺說”,大意是人生如鐘擺,鐘擺的這頭是欲望,鐘擺的那頭是滿足。欲望得不到滿足就痛苦,滿足瞭就無聊,所以人生就隻在痛苦與無聊中搖擺。
想想看:憤怒作為人類的原始情緒,其定義就是“願望無法達成或達到目的的過程受阻時引起的緊張和不快”,如此說來,憤怒可不就是痛苦麼。
所以,叔本華的辦法是:在“憤怒之海”與“無聊之海”中來回遊......
當然,或許還有第三個辦法:慈悲。
或換個詞兒吧: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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