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聊消失瞭4年,重見天日的新片——
《涉過憤怒的海》
大部分觀眾對這部片的預期,應該都來自於最早的一支定檔預告。
在那支預告裡面,能看到一條明確的故事線——女兒被殺,憤怒的父親尋求復仇,兇手的母親包庇兒子。
幾乎所有的尺度以及奇觀都來自於血案和復仇,這是我們對海報上那“建議十八歲以下觀眾謹慎選擇觀看“的第一印象。
現在正片上映,預告裡的故事沒錯,尺度也沒錯,它們在電影裡都存在,也如預告般兇猛,激烈。
但唯一和我們想得不一樣的是,這些都隻是故事的迷霧,都是因為預告片無法劇透而給觀眾的障眼法。
憤怒一直都不是故事的主體,上面這一切都隻是憤怒之海的起點,終點和彼岸被藏在瞭這支預告裡極不起眼的角落——
在預告片快結束的時候,有一個一閃而過的畫面。
一個女孩坐船,涉過大海,頭頂的電線塔上吊著一個看不清的男人。
吊塔上的那個男人是電影裡的父親,黃渤演的金隕石,故事裡的復仇者。
底下是血案的死者,他的女兒,他要復仇的原因。
這是這部現實主義電影裡,唯一的一幕超現實,整個畫面都是女兒的夢,是和復仇並行的另一種死因。
這就是片名的真相,涉過憤怒的海。
謎底其實一直都在片名之上——片名沒有主語,“誰涉過憤怒的海?”,這是電影最核心的詭計,我們總是會把憤怒的父親代入其中,但為什麼這個人一定是活著的人呢?
以及,憤怒二字太過於聳動,以至於我們總會下意識以為這是一個關於仇恨的故事,完全忘瞭憤怒前是一個動詞,這句話也是“完成時”。
重點不在憤怒,而在於怒海的對岸,即憤怒之後看到的東西。
搞清楚這兩者,就能搞清這部電影到底想說什麼。
------以下有非常嚴重的劇透----
-----不建議沒看片的朋友繼續閱讀-----
一
無能的憤怒.
編劇從一開始就在對岸,冷眼看著自己筆下的角色投奔怒海。所以編劇在對待憤怒的時候,是極其冷靜的。
不信你可以倒推回去前面,會發現編劇是在反思這種憤怒情緒的,裡面的所有角色不止老金,都有因憤怒而極端的時刻,而這些憤怒都沒有落向真正該落向的人,而是在不斷的錯位中,懲罰瞭自身。
最明顯的是李苗苗夫婦,老金說自己已經把李苗苗扔在瞭海裡,景嵐直接開車想撞死老金,甚至不惜跟著退避的老金,沖下山崖,墜入瞭海裡,受瞭不輕的傷。
李烈在聽老金細數李苗苗的童年時,李烈怒氣也逐漸升騰,隨手拿瞭個鐵器就追殺老金,要以殺死他的方式讓他永遠閉嘴,結果意外撞傷瞭自己。
李苗苗和金麗娜這兩個角色的憤怒被寫得更為隱晦一些,體現在瞭同樣極端的性格底色上。
他們都有著過於強烈的情緒,都一定要讓自己處於一種與疼痛相關,帶有侵犯或者被侵犯感的狀態裡。
李苗苗的憤怒是向外的,他會把炮仗放在青蛙嘴裡,“無意”把妹妹從跳床上扔下、送妹妹惡搞禮物,把朋友燒成火球,或者向父親的手下開槍,對女朋友金麗娜施暴。
這些惡行所指向的源頭,就是他對生命沒有任何憐憫,因而不惜傷害親人,愛人,朋友,最後這些他也全都失去瞭。
金麗娜的憤怒則和他相反,是對內的,傷害自己就是她排解不滿的方式。
這一點在她的愛情態度上體現得很分明,她無法接受平淡而更為尋常的便利店店長的愛,要的是李苗苗“不喜歡你的鞋子,因為它會帶走你”並扔掉瞭自己鞋子,這種所謂濃烈的愛。
為此甘願不斷失去自己權利,乃至為他失去身體,走向瞭自毀。
這裡直接得出瞭憤怒的無用,這種無用直接指向瞭一種絕望。
尤其是老金這條復仇線,指向社會層面的絕望。
在老金的整個復仇動線裡,能看到在不同社會地位的兩傢人,在面對孩子生命受到威脅這同一件事時,完全不同的處理方式。
老金是自毀式的野蠻復仇,擅闖民宅、暴打相關的人並試圖“處決”自認的兇手,這實際也是權力和資質有限的平民階層,所會選擇的實現民間正義的道路,因為憤怒幾乎是他唯一可以使用的暴力武器。
而社會地位更高的李苗苗父母,可以利用自己的權勢地位庇護兒子。
在兇案發生後,母親的處理是把兒子藏起來,輕松弄到國外的簽證,隨後讓兒子逃亡國外。他們還利用有世交的警官,試圖在灰色地帶驅動和保護。
這種對比之下,觀眾會非常輕易的移情於老金,把老金的復仇劃向正義的一端。
於是編劇的目的也達成瞭,因為在觀眾的視角裡,底線開始變得曖昧。它不再是秩序和公平的象征,而是對老金的阻礙。
電影裡老金屢次被逮捕,很多次快要抓住“兇手”的時刻,都因為天降的警察而失敗,法律和警察都沒有做錯,老金在犯罪,阻礙他是他們的職責。
沒有任何人做錯,但就是出現瞭不公,這是電影給我們的第一層絕望。
老金不可能抓到“兇手”,他隻能憤怒,在地鐵的追逐裡憤怒,在地下室憤怒,在警察局憤怒,憤怒成為瞭一種沒有盡頭的循環暴力,也是他唯一能做的。
所以電影裡因為天降魚群,導致三車相撞,讓老金抓住“兇手”的那場戲也有瞭合理的解讀——
“法律幫不瞭你的,老天爺會幫你”。
這是一場神的天譴。
二
誰涉過憤怒的海?
開頭提到的夢,其實已經用最直接的畫面給瞭我們答案——女兒劃著船渡過海洋。
電影片名真正的主語,那個涉過怒海的人,其實是在一開始就死去的女兒,娜娜。
這也構成瞭全片真正的反轉,這樁兇案實際不是兇案,小娜身中十七刀,手機有電,但她沒有向任何人,包括她的父親求救。
娜娜的死因取代瞭復仇成功與否,成為瞭片子真正的懸疑點。
編劇選擇在電影最後,用瞭一系列的女兒社交網絡的動態、日記、回憶,給瞭觀眾解釋——娜娜在父母離婚後被判給父親金隕石,但父親忙於工作,從未照顧過她。
整個童年都被父親忽視,跑去母親那母親也不要她,這種從小被拋棄的“無依”生活,讓娜娜在長大後極度缺愛,性格極端,不相信任何人對她的情感。
而這部片最大的觀影趣味便在於這裡,當我們知曉答案之後,回頭重新去看這部片前半部分的復仇故事,就會發現編劇其實早就埋設瞭大量老金和娜娜不經意流露出的“人物真面目”。
在電影開頭,娜娜剛到日本,聽到導遊介紹日本的鯉魚旗,大的是代表父親,小的代表孩子,那一幕的最後是大的鯉魚旗被沉沒在瞭水缸裡。
這是娜娜對老金的態度,類似的還有在娜娜失蹤後,老金對娜娜交男友,同居,甚至娜娜見瞭男友父母明明都一無所知,卻還要在外人面前裝作自己知曉。
他見到女兒屍體的第一反應是嘔吐,為瞭找到兇手毫無顧忌地把孩子被性侵的視頻給女兒閨蜜,給景嵐看。
當報復強奸瞭女兒的人和送女兒出殯見最後一面時間沖突時,他選擇瞭前者。
最絕的是那場酒桌戲,他嘴上訴說自己失去女兒的痛苦,同時手上還有一系列的小動作——手頭在打開桌上的清酒,一邊哭訴還一邊拿到鼻頭聞聞,這是酒鬼的習慣。喝之前想給女兒撒地上祭一杯,也隻舍得倒地上一小口。
就連訴說痛苦的話術都是,“她是我老金的閨女,(她被殺瞭)這是我的笑話”。這是老金樸素的傳統道德觀裡認為的“殺女殺妻如動我”。
這點和出於愛女兒去復仇有著本質區別。
一個是為愛,為女;一個為己,為自己被奪去的“爹”的身份,被奪去的權力。這兩者在老金體內都有,但後者遠遠高於前者。
這也是為什麼他在地下室放火自救時是癲狂的,以及找到自認為的兇手後,他臉上帶的是得意的笑容,指向那種得勝的暴力快感,而非是出於愛的仇恨。
這些都表示老金的復仇,並不如我們所以為的那麼純粹,所謂的父愛,更接近於一種父權下的自我假想。
這個時候,批判的方向也已經更進瞭一步,完全指向瞭父權。
這個故事裡糟糕的父親甚至遠不止老金一個,李苗苗的父親也在演繹另一種更為傲慢的父權——
李苗苗現在的無良癥,都來自小時候父母的離異,以及無條件的溺愛,是大人毀掉瞭孩子,但諷刺的是,父親因為兒子的畸形,以及他對自己女兒的威脅,在整個復仇故事裡都在暗中幫助金隕石,期望借刀殺人,“消滅”自己的兒子。
兩個孩子都遭遇瞭不同方式的父權缺位,李苗苗父親是一味的退讓包庇,老金是自己考慮自己,無心管教。
大人導致瞭這兩個孩子如今的面目,卻還以他們為名目表現正義的憤怒。
少年和少女不管誰殺瞭誰,兩人其實都是《狗13》裡的李玩,他們變成這樣,是一種必然,電影就是想要徹底推翻這套敘事裡“爹”這一身份帶來的自我感動。
這個時候,我們再回到開頭提到的預告片那幾秒畫面,女孩涉海,平靜地看著自己父親的屍體。
這是她的夢,是她潛意識裡對父親的無望,在孩子眼裡,這種望不到頭的人生絕望,才是真正的,憤怒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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