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5000元/1萬元以下可以請哪些明星錄祝福視頻?”“後臺私信明星祝福視頻錄制”“3天可以出!”多位明星被曝給緬北電詐頭目拍祝壽視頻,引發軒然大波。近日,南都、N視頻記者在部分電商與社交平臺發現,炒作售賣“明星祝福視頻”的商傢仍層出不窮。

引發爭議的“壽星”,是緬北四大傢族白所成之子白應蒼,被公認為緬北果敢“四大傢族”之首的白傢次子,也是果敢財政局副局長、果敢自治區民兵大隊隊長,掌控著蒼勝科技園這一電詐園區。盡管有明星稱,為其拍攝祝壽視頻系“礙於情面”,並不認識本人,依舊未能消釋網友質疑。“明星祝福視頻”產業鏈再次進入大眾視野。

給電詐頭目錄制祝壽視頻是否涉嫌違法?“明星祝福視頻”由來已久,如今行情如何?消費者為何樂忠購買,明星又如何看待這一現象?南都、N視頻記者采訪娛樂公司經紀人、祝福視頻的買賣雙方、律師專傢等多方,起底“明星祝福視頻”背後產業鏈。

社交平臺上有人推廣明星祝福視頻。

風波:明星給電詐頭目錄祝壽視頻

“在這裡,我祝白應蒼生日快樂、鵬程萬裡……”

緬北電詐集團多名頭目落網後,一條“多位明星給緬北四大傢族白所成之子白應蒼錄視頻祝壽”的消息引起輿論嘩然。

這場生日宴會上,舞臺中央大屏幕播放著多名明星的祝賀影片,囊括瞭香港藝人曾志偉、黃一飛、曹查理,以及演員杜旭東、相聲演員侯耀華等。

曾志偉在慶生視頻中道出白應蒼的名字。

被稱為香港影壇大哥的曾志偉對外界作出解釋,“可能是朋友與朋友之間幫忙說兩句‘這是我好朋友’,就錄瞭。經過這次,一些不相熟的會盡量避免。”

演員曹查理則發佈致歉視頻稱,他去年8月從加拿大回來,“經理人發這個東西過來的時候,我說為什麼這個好像是江湖上面的對白,並不想拍。他說沒事啊,很多明星都有拍,我就拍瞭”。

他說,並不知曉經理人把視頻放在哪裡,很多明星都是為瞭錢,“我就是為瞭錢拍這個視頻,因為我要生活,要吃飯,沒有辦法,但我從未與緬北電詐的人來往”。

南都記者梳理發現,此次風波之前,已有類似的明星祝福視頻“翻車”現象。藝人楊迪就曾因給P2P平臺拍攝宣傳視頻,陷入輿論漩渦。

2020年7月,大量投資人在社交網絡上反饋在“有利網”平臺的出借金到期後遲遲未兌付,並在楊迪微博下喊話,呼籲其為“有利網詐騙”事件發聲。

隨後,楊迪在微博發表聲明,表示自己是在電影宣傳期間,幫宣傳方錄制的視頻,並非“有利網”代言人,錄制視頻也沒有收取任何費用。“我會協助此次事件被欺騙的用戶追究到底,對因視頻推薦承受損失的觀眾致以深深歉意。”

明星錄制祝福視頻,究竟是礙於情面還是為瞭錢?

今年7月,有港媒報道,羅傢英等演員拍攝專屬祝福視頻,為網上俱樂部群組加持背書,有人因此受騙,轉賬數萬元至炒股平臺後,無法提取款項。

事後,羅傢英承認,“經理人安排而照稿讀,我不認識這個人。”

行情:有人要收超四位數意向金才能詢價

11月22日,南都記者以“明星祝福視頻”等關鍵詞在部分電商及社交媒體平臺搜索發現,不少名字中帶有“明星經紀”“傳媒文化”字眼的用戶,發佈瞭多個明星祝福視頻。

點進用戶主頁,簡介中均帶有“後臺私信明星祝福視頻錄制”的提示。幾位賣傢向南都記者展示瞭報價單,其中囊括明星姓名、頭像、代表作,以及為個人和商業錄制祝福視頻的價格。

他們大部分是內地、香港、臺灣的歌手、演員、主持人,還有中外運動員。同一張報價單中,價格差異巨大,低至100元,最高則達14萬元。還有明星出現在瞭備選項中,並沒有標註價格。

一份報價單上顯示的明星拍攝祝福視頻價格。

一名賣傢介紹,這類明星報價都超過10萬元,如果想要點名他們錄制視頻,賣傢還需收取超四位數的意向金,才肯聯系明星公司詢問報價。

自稱在媒體圈工作的陳健(化名)向南都記者坦言,明星咖位不一樣,自然價格就不一樣。面對相比同行價格較高的質疑,他說,“差別在於服務”。

他以3萬元報價推薦瞭一位臺灣演員的祝福視頻服務,而在張勇(化名)的報價單上,這位演員的報價是23000元。

“我走低價,沒有任何附加費用。”張勇自稱是一名藝人經紀,也是一手總代理,“我既可以和傳媒公司對接,也可以和藝人經紀對接,甚至可以直接聯系到明星本人。”

陳健說,明星的祝福視頻時長一般控制在30秒以內,此外還需要把具體內容報給明星,確認可以錄制後才能給到準確的報價。

而另一名稱是來自一傢傳媒公司的賣傢則向南都記者明確,視頻時長一般在10到15秒左右,“正常語速就是20到25個字之間吧”。

至於出片時間,一般根據明星本人時間決定,“一般是7天左右,快的話3到5天”,也有賣傢寫明“3天可以出”。

張勇透露,他的報價單裡標註瞭一批經常錄制祝福視頻的明星,因為“性價比較高,速度較快,配合度高”,常常被優先推薦給買傢。有一些不太知名的明星會主動請他幫忙優先推薦錄制,這類明星的祝福視頻,會被“打包”以統一價出售。

還有賣傢告訴南都記者,雖然報價單裡出現某些“頂流”名字,但其實他們都不接指明找一線明星的訂單。

至於哪些明星屬於“頂流”?“這麼說吧,你感覺代言過很多品牌的明星或者運動員,基本上就不會錄祝福視頻。”陳健說。

規制:部分公司有明確規定

為何明星錄祝福視頻如此盛行?

麥麥(化名)曾花費約兩百多澳幣(超900元人民幣),在海外視頻定制網站Cameo購買定制瞭兩段英格蘭足球名宿邁克爾·歐文的祝福視頻,作為送給自己的鼓勵。

麥麥收到由歐文錄制的祝福視頻。

她於年少時喜歡上歐文,並因此開始接觸足球,至今已經17年。她向南都記者回憶,決定購買視頻時,自己正經歷離婚,結束瞭一段7年的關系,需要鼓勵,“當鼓勵的話從偶像口中說出來的時候,感覺不一樣”。

麥麥付款後大約一周內就拿到瞭視頻。而在看到視頻的那一刻,她覺得一切都值得瞭。“這個視頻在我人生最低谷、最難過的時候,給予瞭我強大的力量與信念。”

華南理工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視聽傳播系副教授黃桂萍向南都記者分析道,喜歡的明星為其錄制視頻是一種對其擬態親密關系的滿足和公開呈現,但同樣存在另一種情況。

“個人對明星所具有的號召力有利益性訴求,通俗來講可以理解為‘蹭流量’,即借助明星知名度增長自己的可見性和討論度,有些甚至可以直接在社交媒體平臺轉化為粉絲量和平臺收益。”她說道。

南都記者從張勇的“買傢秀”裡看到,當中不乏來自各類企業的踴躍下單。

“企業對明星錄制視頻的訴求心理反而更純粹,不存在關系類需求,而主要是利益訴求。”黃桂萍解釋,其實就是借明星的知名度和公眾信賴度為自己的產品或品牌、公司形象背書,減少公眾購買其產品時的懷疑和不確定。“這種‘帶貨’對明星而言,風險相對更大。”

孫鵬(化名)是國內知名選秀女團的經紀人。他告訴南都記者,自己一般會直接和藝人說,公司有明確規定不允許錄制這些祝福視頻,“在我看來,這些收入並不科學”。

在工作中,他會嚴格區分視頻錄制的性質。“比如節日祝福或者文化推廣,會酌情收取‘車馬費’錄制,但若是為企業錄制視頻,就是妥妥的商業行為,我們的要求會更高,不會輕易說錄就錄。”

南都記者發現,售賣明星祝福視頻的賣傢,往往並不隻進行這一項業務。明星商務代言、翻包種草視頻、商演、合影……在他們秀出的簡介裡,各類涉明星業務層出不窮。

賣傢展示明星錄制祝福視頻業務案例。

“他們往往都會有傭金。”孫鵬向南都記者透露,“其實藝人經紀固定工資並不高,有時候全靠給別人拉活兒賺傭金或者返點。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不好去評價這個現象的好壞。”

風險:明星或需承擔法律責任

明星錄制祝福視頻,看似動動嘴皮子即可達成的商業交易,實際上潛藏著不可忽視的風險。

若是生日場合,明星礙於情面或是收費錄制祝福視頻,一般不違反公序良俗,但若是涉及站臺、“背書”等性質,便不可簡單理解為“一方舍得給錢,一方就能拍”。

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傢欣向南都記者分析,為個人提供祝福,可以視為粉絲經濟行為,該形式不屬於民事法律行為,且未實際產生法益侵害。

但如果明星針對企業或產品拍攝祝福視頻,由於明星具備名人效應,所以此類視頻實際上是在用廣告語言、積極陳述的行為來暗示或明示外界對這個企業、產品應該得到廣泛推廣。

“因此,此類視頻屬廣告代言行為。如果視頻祝福涉及的企業涉嫌違法業務,且明星對業務知情,該明星亦涉嫌違法,需承擔法律責任。”王傢欣說道。

當多位明星被曝光為緬北電詐分子錄制祝壽視頻時,不少網友質疑,“電詐頭目害瞭多少無辜的人,為什麼要為他慶生?”

“但若這些祝福視頻是在之後被曝出來為電詐頭目祝賀的,網友的舉報其實不成立,因為那是個人祝福視頻,並不針對公司。”王傢欣進一步解釋,若明星祝福視頻裡強調瞭電詐公司,還需證明明星對該公司涉嫌電詐行為知情,如明星是否參與瞭公司運營,或持有該公司股份,但一般較難舉證。

作為國內知名選秀女團經紀人的孫鵬也感覺到,錄制祝福視頻這類“不正規的合作形式”,會增加對藝人自身的風險隱患。同時,他也承認,有時企業花費數百萬元邀請藝人參加品牌的推廣和代言,推廣過程中,藝人其實是很難拒絕企業要求合影、錄制視頻的請求。一旦答應,後續照片、影片會被對方如何使用,結果都是不可控的。

“在沒有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條文進行管控之前,明星拍攝祝賀視頻這種交易確實會處於灰色地帶,因而會帶來我們所說的‘認錢不認人’的隱憂。”傳播學專傢黃桂萍向南都記者表示,在缺乏規范和調控的時候,明星個人、企業、消費者都處於缺乏保障的狀態,很可能會造成多輸的局面。

“因此,當相關部門出手整治、明星方意識到對自身形象的消耗而迷途知返,或者企業意識到利益轉化效率低但風險高,這三種情況出現任何一種,都有可能讓‘明星祝福視頻亂象’得以緩解。”黃桂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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