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據臺媒,臺灣高等檢察署宣佈通緝前童星王欣逸,並在網上公佈瞭王欣逸的通緝照及資料,顯示他於2021年8月25日遭到通緝,案由是“妨害自由、殺人”。
因偶像劇《海豚灣戀人》走紅的前童星王欣逸2016年為幫朋友出氣,和同夥林泓嶸拿西瓜刀、球棒痛毆曲姓少年致死,判刑17年,後王欣逸潛逃且未上訴。
王欣逸7歲入行,接演多部偶像劇飾演許多男星童年,2003年靠著《海豚灣戀人》中的童年“達達”走紅,三秒落淚的精湛演技深植人心,更以13歲低齡入圍金鐘獎,未料長大後竟加入幫派。
據悉,王欣逸與陳姓女子是朋友關系,2016年一起尋仇拼“輸贏”,把當時14歲的曲姓少年在短短20秒內,密集、猛力持械攻擊,造成對方背部有2處10公分以上深處撕裂傷,大量氣血胸、顱骨骨折並顱內出血、腹腔內大量出血等傷害,曲姓少年最終因中樞神經性休克與呼吸性休克,隔年1月14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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