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威脅猶在 仍須做好保護 行政長官李家超指,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後,維護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但國家安全威脅仍在,須繼續做好保護工作,包括做好解說、強化內部制度、全力防範制止和懲治,並做好國家安全教育。 港府政情 2024年04月15日 0 點讚 0 評論 50 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