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傢安全”等罪名,案件將於下月18日開審。
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傢安全”等三罪,案件將於下月18日開審。近期,外部勢力頻繁地為黎智英造勢,甚至要求“無條件釋放黎智英”,引起本港各界不滿。多位政治、法律界人士批評,外部勢力的言行公然破壞特區法治,用心險惡,必須予以強烈反對並堅決譴責。
全國政協委員、立法會議員管浩鳴表示,自從黎智英被拘捕以來,外部勢力對這宗案件的幹預、幹擾和破壞從未停止。但那些為黎智英撐腰的外部勢力,曾多次無視一些西方國傢以國傢安全之名,對其他國傢和民族肆意欺壓,甚至發起戰爭,濫殺無辜,釀成一次又一次人道主義災難。
管浩鳴形容外部勢力的“雙重標準”已經暴露無遺,根本沒有資格站在道德高地上,幹預香港的司法審訊,破壞香港的法治。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顏汶羽批評,外部勢力竟要求“無條件釋放黎智英”,顯然是對中國內政、香港特區內部事務和香港特區法院行使獨立審判權公然作出政治幹預。他強烈譴責外部勢力頻繁就黎智英案的執法行動和法律程序作出抹黑和誤導,並強調繼續堅定支持特區政府依法防范、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安的行為和活動,以及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
黎智英涉利用媒體煽暴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黎智英是觸犯多項刑事罪行被定罪的罪犯,更是美國在港最主要的“代理人”,涉及策動社會暴力事件,勾結外國勢力,並利用媒體煽暴縱暴,破壞社會秩序,危害國傢安全。
葛珮帆說,香港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廣獲國際社會肯定。黎智英妄圖借助外國勢力顛覆政府,觸犯國安法,就必須依法審判。外國企圖幹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獨立,是公然破壞特區法治行為。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法學教授傅健慈指出,最近有外部勢力頻繁給黎智英站臺造勢,破壞香港司法體制,包括早前美英等地10位天主教主教聯署要求特區政府即時無條件釋放黎智英,是重施故伎,政治凌駕公義,行使雙重標準,幹預香港的法律制度和司法獨立,可能觸犯國際法和國際關系基本原則,必須予以強烈譴責。
美西方抹黑香港國安法 盡顯雙標
自香港國安法生效以來,美西方不斷對香港特區事務指手畫腳,抹黑香港國安法及選舉制度,盡顯虛偽和雙重標準。
今年7月,法國巴黎市郊楠泰爾一名17歲非裔少年,因沒有遵守警員的命令停車,被警員開槍擊斃。開槍警員因殺人罪被捕。事件觸發騷亂、警民沖突,動亂在法國各地蔓延開來。美聯社、《紐約時報》等美國主流媒體均在報道法國國內情況時使用“騷亂”(unrest)或“暴亂”(riot)的字眼,稱“希望法國街頭的暴力很快結束”,騷亂畫面“令人非常痛心”雲雲。然而,他們在報道香港修例風波時卻無視事實,聲稱黑暴分子隻是在“示威”(protest),並無端指責香港警察“使用過量武力”。
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西方國傢便一直粗暴抹黑香港,即使這些國傢早已設立極為嚴苛的維護國安法律並嚴厲執法。
英法院國安案 未必公開審訊
英國於今年7月出臺的《國傢安全法案》(英國國安法),當中設“外國影響力登記計劃”,凡經外國政權授意從事政治影響力活動的個人或組織,日後必須登記,未按要求登記將被視為刑事犯罪;另外,有關法案亦大大加強英國警方的權力,甚至英國法院可基於保障國傢安全的需要,不需要進行公開審訊。
而香港國安法授權當局基於維護國傢機密的需要,當案件具涉外因素及為保障陪審員及其傢人的人身安全等考慮,不設陪審團,由三名指定國安法法官共同審理,過程公開。
一向將“民主”、“自由”掛在嘴邊的美國,近年來多次以“危害國傢安全”為由,打壓中國企業,主要手段包括限制投資、出口管制及發佈行政令直接幹預等。美國前總統特朗普在任期間更多次通過簽署行政命令,以威脅美國“國傢安全”為由,強制叫停中國企業在美運營或禁止美國實體或個人與中國企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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