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圖:2015年,許金山妻子及次女被途人發現倒斃於馬鞍山西沙路的私傢車內。右圖:2017年,許金山再被警方拘捕,並落案控告兩項謀殺罪。

  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前副教授許金山,涉嫌以註入一氣化碳的瑜伽球毒殺妻女案,早前被裁定兩項謀殺罪成判囚終身。許金山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但被上訴庭駁回。許再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法院5名法官昨日一致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將案件發還重審。終院認為,負責審理的原審法官張慧玲就瑜伽球的氣塞指引錯誤,可導致陪審團存有極大偏見,令許金山無法獲得公平審訊,裁定許上訴得直。\大公報記者 盛德文

  上訴人許金山(58歲)被控兩項謀殺罪,指他於2015年5月22日,謀殺妻子黃秀芬(47歲)及次女許儷玲(16歲)。上訴方早前陳詞指,警方於事發後約半年,即2015年11月才調查涉案私傢車的瑜伽球,不排除涉案私傢車在此半年間曾受幹擾。雖然證物警員指車上沒有找到瑜伽球的氣塞,但氣塞是否在車上隻屬臆測。惟原審法官多次向陪審團表示氣塞消失不見,引導時以此推論,質疑是錯誤引導。

  終審法院昨日在判詞指出,審訊關鍵在於誰人將瑜伽球放在車內以及有何原因,控方認為案件中會把瑜伽球放上車的人隻有3個,即許金山,其妻子或次女,控方排除瞭其妻女,故認為唯一可能是許金山,並主要依賴環境證供舉證。辯方卻指次女有可能把球放入車內滅蟲,卻意外地殺死瞭自己和母親,事件純屬意外,警方在事發後半年才發現有毒氣體或由瑜伽球漏出,其間車內情況或受到幹擾。

  或令陪審團存在極大偏見

  終院法官的判詞指出,原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稱,若認為證物警員的說法屬實,他在檢查涉案私傢車時沒有找到瑜伽球的氣塞,便可排除是次女許儷玲把瑜伽球放入車內,但她沒有可能把氣塞丟掉。同時,原審法官沒有就警方調查瑜伽球前車內的情況指引陪審團。證物警員找不到氣塞不等於案發時已消失。

  終院法官認為,其引導詞或會令陪審團以一個不被容許的方法,排除次女許儷玲把瑜伽球放入車內滅蟲。終院法官解釋,原審法官的說法是建基於該氣塞消失不見,此舉實質上容許陪審團忽視氣塞被放在另一處,或是警方調查瑜伽球前,不慎遭拿走,並單憑揣測對車內的狀況作推論。

  控罪嚴重 許金山繼續還押

  終院法官指,證物警員當時找不到氣塞,不等於氣塞在案發時已消失不見。至於警方於2016年在許金山住所書房抽屜發現一個瑜伽球氣塞,終院法官指其傢中有其他瑜伽球,有其他氣塞不足為奇,案中沒有證據指許金山住所找到的氣塞和涉案瑜伽球有關。而控方在結案陳詞指出許金山住所找到的氣塞,可能是涉案瑜伽球的氣塞,該說法可令陪審團存在極大的偏見。終院指,原審法官至少應提醒陪審團,兩者之間沒有關聯。

  終院法官因此認為,原審法官就氣塞方面的引導詞屬錯誤。原審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或令陪審團去否定次女或會將瑜伽球入車殺蟲之說,令陪審團未能充分衡量證據,令許金山未能獲公平審訊,裁定許上訴得直,案件應發還重審。

  許金山昨日早上身穿黑西裝戴口罩,由囚車押送到終院聽取宣判,他聞判後表現平靜,須繼續還押候審。據有份代表許金山處理上訴的大律師關百安對傳媒表示,許金山雖上訴得直,定罪撤銷,但他仍是兩項謀殺罪的被告人,且案件還要重新審理,基於控罪本身的嚴重性,許金山目前不會申請保釋,仍要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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